為什麼公務員在美國不搶手?
中國人常講「人之初,性本善」,美國人偏不信。因此,他們在做任何事情之前,先要制定出相關法律,防範人的私慾與貪婪。比如政府,美國人把它比做老虎,將它關在籠子裡才會放心。而美國公務員的工資最能反映這種情況。
范仲淹在《岳陽樓記》裡說「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中國的士大夫們沒幾個人能靠自我約束做到,然而美國的公務員們卻靠相對完善的工資制度踐行了這句話。因為美國的法律規定,公務員的工資標準以私企為參照,公務員的工資必須漲在老百姓之後,先漲百姓工資,後漲公務員工資,而且公務員工資的漲幅永遠低於百姓。美國公務員的工資標準由人民定,也就是人民的代表機構國會制定。所以,很少有人對公務員工資不滿。
美國公務員工資制度的建立,實質上還是由市場決定的,各種有關工資的法律制度是根據市場變化產生的。美國總統、州長、議員等公務員職務還有人去幹,這說明他們接受那樣的職位標準,因為沒人強迫他們去當公務員,所以,現實中幾乎聽不到公務員抱怨自己的工資低。美國人根據市場行情,把公務員職位明碼標價,然後去市場上招人,市場經濟的規律在這裡也完全適用。正是這樣的制度安排,決定了我們無緣在美國見到千軍萬馬拼搶一個普通公務員職位的現象。
美國公務員年薪低
2005年,美國針對公務員工資進行了一次調查,調查結果是:大多數公務員認為政府的待遇最差,在由私企轉入政府部門的公務員中,32%的人認為工資比以前低,35%的人認為與以前持平,只有33%的人認為比以前高。
從美國政府每年招募公務員的情況看,公務員絕對不是美國人的首選職業。美國聯邦審計總署曾在幾所大學進行調查,發現學生們幾乎都對公務員職位沒什麼興趣。在64個被調查的學生中,只有兩個表示畢業後可以考慮應聘公務員。
一份2008年的數據顯示,美國公務員當年的封頂工資是191300美元,而這一年外科醫生的工資是206770美元;公務員的最低年薪是17046美元。而一個餐館端盤子的工資就有17400美元。這表明,美國公務員的最高工資和最低工資都低於私企。
由於公務員工資低於私企,私企工資增幅大,公務員工資增幅小,這就使公務員工資與私企工資的差距越拉越大。美國審計總署在給國會的審計報告中也證實了這種現象的存在。比如,1990年,私企的工資比上一年漲了6.4%,而政府公務員工資的漲幅只有3.6%,每年都是公務員工資的漲幅低於私企。
該報告通過對全國60個大城市的數據分析,得出的結論是:私企在90%的時間裏的工資要比公務員高,有時甚至高出一倍多,平均高出10%左右。在波士頓,聯邦政府的飛機機械師的工資比私企校車司機低很多。在阿拉米達空軍基地,電子技術員的工資要比當地私企同類工種的職工每小時低5美元。
基本原則:工資不得超過私企
美國剛建國時,就通過了一條法律:「新一屆眾議員選出之前,任何有關改變參議員和眾議員的任職報酬的法律,均不得生效。」這就是眾所周知的利益迴避制度,誰提漲工資不給誰漲工資,要到他的下任才開始執行新工資標準。這就阻止了官員在人民委託給他們的崗位上不好好為人民服務,天天琢磨給自己加薪的不道德現象的發生。
美國總統即使再有權力,也沒有給自己定工資標準、給自己加薪的權利,總統每花一分錢都要經過國會的批准。比如,1995年11月,美國國會與總統在平衡預算問題上沒有達成一致,國會遲遲不批准政府預算,致使大多數政府機構由於沒有經費而關門一個星期。當時正值聖誕節,克林頓不得不自己掏腰包支付白宮的電費,才讓美國第一聖誕樹的燈光沒有熄滅。
美國公務員工資雖然比私企低,但公務員的好處是私企職工沒法比的,如名聲好聽、可以建立起人脈關係、假期多、工作清閑、壓力小、比較穩定、失業機率小等。另一方面,公務員幹的是服務性的工作,不是社會財富的直接創造者,如果工資過高,必然會引起人民的不滿情緒,影響社會和諧。
公務員工資不高還有一個好處就是有利於人才流動。一個人在一個新崗位上工作久了,就會出現怠工現象。如果公務員薪水過高,他們會為了這些好處賴在職位上不走,所謂「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政府的工作效率難以提高。西方國家的一些部門都有規定,任何人在一個職位上不得超過4年。政府就像一般的公司一樣,要想保持旺盛的活力,必須讓職員流動起來。
制度保障:分類分級很清楚
行政序列的公務員分為普通公務員和高級公務員。高級公務員指美國政府各部和直屬機構首長,高級公務員分5個級別,高1級最高,美國國務卿一般可列為高I級,然後依次是高II級、高III級、高IV級和高V級。比高級公務員級別低的公務員都屬於普通公務員,普通公務員分15級,每級又分10檔,美國85%的公務員屬於這一類。
美國公務員現行工資制度的重要法律依據,是1990年11月5日生效的《聯邦公務員可比性工資法案》,以私企為參照的美國公務員工資制度就是該法案規定的。由於通貨膨脹,公務員工資每年有個年度微調,微調標準必須依據勞工部公布的私企工資成本指數;但公務員工資調整幅度必須低於工資成本指數0.5個百分點。法律還特別規定,只有總統有權動議調整公務員工資標準,但必須報國會批准。調整工資標準的前提是:發生全國性突發事件或嚴重經濟情況而影響嚳遍生活水準。
美國法律還規定了公務員工資封頂制度:普通公務員不管何種理由,所有項目工資之和超過高I級工資標準,該工資不得支付。此外,公務員與私企等其他勞動者執行同一聯邦最低工資標準。美國2007年5月25日生效的《最低工資法案》規定了3個階段的最低工資:2007年7月24日開始為5.85美元/小時,2008年7月24日開始為6.55美元/小時,2009年7月24日開始為7.25美元/小時,最低工資平均每年增加12%。
美國各州公務員工資與聯邦政府基本一致。州長的平均工資是124398美元,最低的緬因州是70000美元,最高的加利福尼亞州是206500美元。不過,有好幾個州的州長分文不取或象徵性領取1美元的工資,如加州州長施瓦辛格、紐約州州長埃利奧特、田納西州州長布萊德森、新澤西州州長考茲尼等。堂堂第一超級大國的公務員,待遇不過如此。難怪美國公務員的招聘考試現場,沒有出現擠得水泄不通的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