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經濟學家華生:「改革是中國最大的紅利」,這個說法是對的,反過來也可以推論,如果不改革或者改錯了,就沒有紅利。
近日,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了新一屆政府首次經濟形勢專家和企業負責人座談會,他給在場的專家學者佈置了一份「作業」:「請專家學者來幫助研究,我們怎麼樣才能夠進一步釋放改革的紅利?怎樣通過推進位度建設來增強中國經濟發展後勁?」
一、釋放紅利需要「量化指標」
「改革是中國最大的紅利」,這個說法是對的,反過來也可以推論,如果不改革或者改錯了,就沒有紅利。就像總理所說的,要多研究如何釋放改革的紅利,所以,現在的問題主要集中在怎麼改才能改對,改革的突破口應該放在哪。
搞個規劃當然也可以也需要,但要防止泛泛地說改革,包羅萬象地把問題都羅列出來,現實中可操作性比較差。
比如說一些經濟學家提出的改革路線圖面面俱到,什麼都想全面發動推進,其實當中的每一項都有一堆難題要攻克,如大家似乎都贊成的實現資源價格的市場化,觀點容易拋出,行動卻難實現,就拿水、電、油、氣來說,哪一個能輕易實現市場化?
這裡有通脹壓力的考慮,有社會和老百姓的反感等等,什麼改革都一帶而過,都想做,結果什麼也做不了,也就是經濟學家說說,政府是無法操作的。
今天的改革,不是說在一張白紙上描繪宏偉藍圖,而是如何收拾好目前的局面,從千頭萬緒的工作中,尋找出可以做,能夠做也應該做的改革作為突破口。
當務之急,我認為需要把改革具體化,有量化指標。在當前的情況下,如何找到一兩個具有抓手意義的問題,或者說是牽一髮而動全身的關鍵性改革,提綱挈領,敢碰真碰既得利益格局,通過推動體制機制的改變,來推動經濟的升級。
二、經濟升級的兩個「主方向」
應該從兩個方向上突破,都與經濟升級有關,經濟升級就是要調整結構與產能,讓企業能夠通過購併重組來優化資源配置,這一點政府是沒法做的,不可能去指揮企業怎麼幹,人為的行政干預往往適得其反。
政府可以做兩件事。一是在關鍵的資源性產品的價格上,要邁出實質改革的步子來。典型的像電價,現在要淘汰落後產能,淘汰高耗能生產,而電價很低,又是行政僵硬的辦法管控,當然就很難淘汰。地方想上馬這些產業,發改委能管得過來嗎?
因此,必須啟用價格槓桿。只有用價格槓桿,才能有效指揮大家的行為。圍繞市場的價格信號,產業機構自然就能得到調整。
第二件事,就是推動股權多元化,利用資本市場推進購併重組。中國現在的情況是一股獨大,絕對控股,根本無法推動兼併。比如說那麼多地方鋼廠,都是可以互相兼併的,但是由於有地方利益,加上大股東控股比例都很高,也沒有整體上市,也就購併不了。因而,需要通過資本市場推動股權的多樣化,來推動購併重組的發展,優化產業結構。
三、新型城鎮化的三個「突破口」
搞新型城鎮化是因為舊的傳統的城鎮化弊病越來越大,所以要搞新的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這樣就必須改變原有的體制機制,否則喊的是新口號,做的還是老事情。當然就不可能有新型城鎮化,所謂最大的內需也就會落空。
這裡真正的改革就派上用場了。沒有改變利益傳導機制的改革,那就只能是你說歸說,各地該怎麼幹還怎麼幹。
與新型城鎮化有關聯的制度,主要有三個:土地制度,戶籍制度,財政稅收制度。如果這三大基本制度不改變,那麼就無法推動新型城鎮化,改革紅利也就無法釋放,也就無法推動經濟發展。
土地財政,其實是賣地財政。雖然從歷史上看,發揮了一些積極的作用,然而這也是導致傳統城鎮化的主要原因。
我12年前曾寫過一篇文章,重點論述了只有人口城鎮化才能為實現現代化提供源源不斷的強大內需和合格人力資源供給。但是,直到現在,仍然是只實現了「土地的城鎮化」,而沒有實現「人口的城鎮化」。
地方政府過於依賴土地收入,也就過多依賴於高房價,房價一跌,甚至房價只是預期不好,土地立即貶值。過去調控政策緊的時候,地方上的土地就出現流拍了。土地一流拍,政府的債就還不上了。
因此,地方政府不得不維持高房價,對房地產調控根本沒有積極性。而高房價連城市人都很難買得起房子,更別提農民工和外來移居就業人口,這樣怎麼實現人口的城鎮化?
戶籍制度的改革。為什麼會出現人口城鎮化和土地城鎮化脫節,就是因為政府只管土地指標,不管人口指標。就是因為賣地財政只要土地,不要人口,要土地是可以掙錢的,而接納人口是要花錢的。如果把每年的土地分配指標和人口戶籍化的指標相結合,就比什麼都管用。
就是說,如果地方政府要土地指標,必須安排一定數量的人口入籍,否則人口不增加你要建設用地幹嘛?
比如一畝地必須安排十個、八個人,這樣地方政府再要地就得先考慮安排人入籍的負擔,土地和人口之間有了內在平衡機制,這樣才能把地方政府的行為給調整過來。
戶籍制度改革,改還是不改?主要有兩種觀點,一種認為可以剝離附著在戶籍上的各種福利。一種是認為要直接改革戶籍制度,我認為沒有爭論的必要,可以雙軌同時推進。我們不能用公共服務的均等化改革去否定戶籍改革的必要性。
因為戶籍制度是所有福利歧視制度的根源,二者是皮和毛的關係,皮之不存,毛將焉附?沒有戶籍制度你怎麼去搞待遇歧視啊?
新城型鎮化中的財政與稅收制度問題是一個需要全盤規劃的大改革。從短期來說,我們要讓地方政府從債務泥潭中解套。地方政府的債務黑洞越滾越大,這個鏈條當斷不斷,以後必受其亂。
我認為要像當年處理銀行不良資產那樣下大決心。可以考慮花錢買機制,用給地方政府規範透明的發債權來解脫賣地財政。地方發債要有同一級人大批准,每屆政府、每任領導接了多少債、留下多少債都要經過審計,高度透明,不能光看幹了多少事,還要看花了多少錢。
從體制轉換來說,要學習借鑒成功實現了城市化轉型的日本、韓國和中國臺灣地區的經驗,用土地開發的財務平衡替代土地財政。
稅收制度的改革要結合調節收入分配和貧富差距的考量,對城鎮化過程中土地增值收益進行全面合理的再分配,使之主要回歸城鎮化的主體即農民工等外來移居人口,這樣,人口城鎮化才有長期財力支撐,經濟發展的潛力才能源源不斷地釋放出來。
總之,沒有壯志斷腕的決心,改革不真干,不真去觸動調整利益傳導機制,肯定是不行的,我想,所謂改革是中國最大的紅利,其意義也就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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