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南都記者獲悉,4月25日,陽江陽春市委常委會議研究,給予陽春市委統戰部副部長、市工商聯合會常務副主席、黨組書記何昭亮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據介紹,陽春市紀委查實,何昭亮在結婚後,與陽春市一名叫李梅(化名)的女子發生通姦行為,並導致對方生育了一雙兒子,嚴重違反了社會道德,並造成違紀亂法的後果。根據相關的法律和法規,給予他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同時,建議由市工商聯罷免其常務副主席職務。
據瞭解,李梅是何昭亮妻子韓雯(化名)的高中室友,雙方通過韓雯認識。1994年,與妻子韓雯已經結婚並生下一個小孩的何昭亮與剛結婚不久的李梅發生關係。次年年初,李梅生下一對雙胞胎男孩。
據李梅此前向陽春市有關部門稱,隨著孩子逐漸長大,她的老公覺得小孩不像他,並懷疑她出軌,最終與她離婚。離婚後,她獨自一人撫養兩個小孩,生活艱辛。2010年,李梅以供兒子讀書、生活困難為由,要求何昭亮支付孩子的撫養費。何昭亮開始給李梅錢撫養兩個孩子。
2012年,李梅的兩個兒子考入大學,生活壓力陡增。何昭亮也以自己臨近退休,收入減少為由,減少給李梅撫養費。2012年7月,李梅到陽春市紀委實名舉報何昭亮婚外生有兩個孩子的問題。
2012年12月,李梅將何昭亮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其承擔其兩個小孩的生活撫養費。次年1月17日,陽春市法院受理此案。2月22日,兩人在庭外和解,並簽訂了一份撫養、支付兩個孩子讀完大學費用的協議書。
陽春市紀委在2012年接到李梅的舉報後,曾約談過何昭亮,何否認李梅的兩個兒子是李梅與其所生。今年3月18日,陽春市紀委就何昭亮與李梅及其兩個孩子之間的關係進行深入調查;後經約談李梅,並對何昭亮與李梅兩個孩子做D N A鑑定,證實李梅此前向紀委反映的問題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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