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期間殺人八旬老翁獲刑三年半(圖)


文革給許多中國人留下痛苦回憶

中國浙江省瑞安法院官員星期三(4月3日)透露,被控在1967年「文革」期間殺人的81歲老人邱日仁已經在上星期五被認定故意殺人罪名成立,並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半。

1967年「文革」期間,當時的群眾武裝組織成員指派邱日仁前去殺死被認為是姦細的受害人洪雲科。

邱日仁當時35歲,在1967年12月12日用麻繩勒死洪雲科,並在埋屍時為了方便而切斷了受害人屍體下肢。

1986年,當地法院審理此案,邱日仁出逃。邱日仁在2012年7月返回家鄉,並遭到拘捕和取保候審,後遭到審判。

引起爭議

由於邱日仁的案件涉及中國「文革」歷史,對他的審判引起廣泛關注,同時引起爭議和批評。

有中國法律界人士指出,文革動盪中有許多人被殺,案件涉及文革責任問題,應該由製造文革的高層人士承擔責任,而不是讓一個普通的殺人犯在數十年之後承擔罪責。

但是也有人認為,在一個不公正的社會,個人做的事情,該追究責任的還是應該追究。應該追究上層的責任,但自己的責任自己要擔。

浙江省瑞安警方官員表示,抓捕邱日仁和文革無關,他只是一個在逃的殺人嫌疑人。瑞安法院官員也表示,這只是一起普通的殺人案件,許多人誤讀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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