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輝、張高平(右)接受記者採訪
除了牢頭獄霸袁連芳,杭州刑警中的一位「名人」也因此案備受關注——當年偵辦此案的杭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預審大隊大隊長聶海芬。截止3月13日下午5時,在微博中,「聶海芬」已經以超過2萬條微博而「榮居」微博熱搜榜第二。
張高平後來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也專門提到了這位「女神探」:「我要起訴他們,尤其是那個‘女神探’,在沒有任何證據的前提下,斷定我們涉罪,我永遠也不會原諒他們。應該按照國家的法律來辦。」
迄今為止,杭州市公安局網站上還保留著對聶海芬的一條新聞,2006年刊登的《杭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聶海芬同志榮獲全國「三·八紅旗手」稱號》,文中稱, 「聶海芬同志是杭州市公安局自1960年以來唯一榮獲全國‘三·八紅旗手’稱號的女民警……近五年來牽頭主辦的重特大案件達350餘起,準確率達到 100%……經她審核把關的重特大惡性案件,移送起訴後無一起冤假錯案。」
發生在2003年的「5·18姦殺案」正是聶海芬經辦的一個重要案件。
2006 年4月13日,中央電視臺第12頻道《第一線》欄目推出「浙江神探」系列報導之「無懈可擊聶海芬」。節目講述了聶海芬參與偵破「5·18姦殺案」時,如何在沒有找到任何物證的情況下,通過「突審」,讓「驚魂未定」的張氏叔侄交代「犯罪事實」,進而從「細節」入手,獲得了「無懈可擊」的證據。
在節目中,聶海芬說:「人剛剛到案,處於驚魂未定的狀態下,經過突審,開口了,兩個人都講了。」而這裡所謂的「突審」,被張輝、張高平一致認為是刑訊逼供。
節目裡還陳述了 「另一個男性DNA」的蹊蹺事實:「法醫提取了死者的指甲做DNA鑑定,結果發現,其手指甲裡留有男性的DNA,可是這份DNA卻與兩名犯罪嫌疑人無關!」但即使是這樣,「神探」也沒懷疑抓錯了人,她反而執著地從其他角度去證明張輝、張高平有罪。
在接受央視採訪時,聶海芬介紹:「侄兒講,他實施強姦的時候,是在汽車的前排,當時叔叔是在後排。那麼叔叔的講法,他說實施強姦的時候,他們三個人同時都在前排。第二點,犯罪嫌疑人張輝講,實施強姦的時候,把被害人的上衣全脫了,而他的叔叔講,只脫了褲子,衣服沒有脫。」對於這段相互矛盾的口供,聶海芬的對策是組織了一場在當地人大代表見證下的「指認現場的」。聶海芬介紹:「(請人大代表見證可以)保證指認的這個過程的客觀真實性。不是他作案的,他不可能說得那麼細,關鍵就是他不能說得那麼準,你在一個點上准了,你不可能每個點上都准。」
但張輝、張高平卻告訴羊城晚報記者,由於他們根本不知道自己的「犯罪」地點和過程,因此「指認現場」不得不進行了三次,最後才和口供、公安勘查報告吻合,而「指認」期間,人大代表根本就沒下車。
羊城晚報記者在與張輝、張高平的對話中,曾反覆核實「有沒有一個女警官曾經提審你們?」,兩人卻都做了堅決的否認回答。張高平說:「從頭到尾都沒有女人審過我」,而張輝則說:「只有在提取DNA鑑定的時候,是一個女警員來給我取了指甲、毛髮」。當拿出聶海芬的照片給他們看時,他們很確定地說「沒見過」。
迄今為止,包括已經跟蹤「5·18姦殺案」多年的媒體在內,都無法聯繫採訪到聶海芬本人。
3 月28日,浙江省公安廳官方網站上刊登了一條針對張氏叔侄錯案的簡訊,稱「這起錯案的發生,公安機關的偵查工作作為刑事訴訟活動中的一個環節,是有責任的,我們深感痛心,對當事人及家屬深表歉意。浙江省公安廳已要求杭州市公安局配合有關部門,認真做好相關執法問題的調查,做到有錯必糾,有責必查,絕不掩蓋、絕不袒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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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獄錯案責任焉能自查
2003年杭州發生一起「強姦致死案」,嫌疑人二審分別被判死緩和15年徒刑,服刑已近10載。3月26日上午,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張輝、張高平強姦再審案公開宣判,撤銷原審判決,宣告張輝、張高平無罪
3月26日深夜,張高平、張輝叔侄接受了羊城晚報記者的採訪。記者的最後一個提問是:「如果今後還遇到搭順風車的女孩,你們會怎麼辦?」張高平毫不遲疑:「當然要幫!我會送她上出租車、再記下車牌號。」
訪談
「隨她去吧」
張高平說不想打擾前妻,但3月29日,她找到了張高平。不知道從哪裡聽說他獲得了「450萬元賠償」,是來要錢的,她說,跟了張高平6年,也應該獲得賠償。事實上,張高平尚未獲得任何賠償,對此,張高平說:「不知道怎麼回答,隨她去吧。」
這是一對淳樸的農民叔侄。叔叔張高平今年48歲,講話時常常「嘿嘿」地笑出聲;張輝今年37歲,累了就蹲在叔叔腳邊,問他的話多了,會緊張得擦汗、把記者遞給他的紙巾揉成一個小團。
3 月27日,零點已過。張輝、張高平還待在辯護律師朱明勇的房間裡,一屋子擠滿了家人、記者和律師們。再過幾個小時,張氏叔侄就將回到闊別10年的安徽歙縣老家。在獄中已習慣晚上10點準時熄燈睡覺的張輝有點累了,蹲在地上支著腦袋;而他的叔叔張高平還在興奮地說:「都不記得今天怎麼過的,就是特別高興!」
張高平說,即使蹲了十年冤獄,他仍堅信正義會到來,但即將重新走向社會的他心裏卻很忐忑,張輝則毫不掩飾自己的茫然:「我都被淘汰十年了,以前也只會開車,現在家裡沒錢,我拿什麼去成家立業?父母親年紀大了,我拿什麼去孝敬?」
十年前,張高平剛買了一輛20萬元的大貨車,帶著大哥的大兒子張輝跑貨運生意,「我那車是當時周邊6個村裡最貴的一輛!」張高平雖然有過婚史,但不到40的男人還是「一枝花」,再娶的妻子才24歲,還剛剛懷上4個月的孩子。張輝也快要娶老婆了。從天而降的「5·18姦殺案」,成了一顆炸彈,把他們的生活炸得支離破碎。在二審判決書下達的當天,張高平的妻子跟他離婚,胎兒也被打掉。而張輝的未婚妻,從此一去不返。
「我不恨她(前妻),老公是‘姦殺犯’,誰能抬得起頭?」張高平說到前妻時,語氣變得有些低沉、但依舊溫和,「不會再去見她,不想打擾她的生活。」他抹了抹已經開始謝頂的頭,坐直了身子:「不過我會把再審判決書寄給她,告訴她,前夫是個被冤枉的好人!」
「我不憎恨」
張高平在新疆監獄裡的「硬氣」,出了名。他拒絕「改造」,也拒絕減刑。
羊城晚報:冤獄十年,你有憎恨嗎?
張高平:現在給我平反了,就沒有了。我恨的是那些實施逼供、逼我抄(認罪材料)的那些人,我絕不能容忍。現在給我平反了,我還要感謝很多人呢!包括律師、法官,其實這都是他們應該做的,但我內心還是要感謝他們。我在法庭上也是這麼說的。我這十年吃盡了苦頭,但心沒死。
羊城晚報:你在新疆監獄裡態度很堅決,一直不認罪?
張高平:他們說只要讓我把「犯罪事實」寫下來,就減刑20多個月,我不答應;還讓我寫《認罪悔過書》,寫因自己的犯罪給社會造成危害,給受害人家屬和自己家庭帶來沈重打擊,我也不寫,(如果寫了)放我回家我都沒臉,我寧可死在監獄裡。我就是這樣子的,我要麼拿到無罪判決書走出監獄,要麼就死在監獄裡,要麼 15年刑滿釋放後我接著申訴。監獄裡的警官說減刑歸減刑,申訴歸申訴,可以分兩步走嘛,我說不是我不想出去,但「犯罪悔過」這些材料我不寫,連唱悔過歌都會在晚上睡覺時像刀絞一樣無法忍受。
「認罪材料」
「要不是牢頭逼我,是不會認罪的,(認罪材料)寫的簡直是‘西遊記’般的神話故事!」杭州警方「採用這種古老卑鄙的手段,串通牢頭對我刑訊逼供,辦出這種案子是浙江人民的恥辱。」
羊城晚報:為什麼當年你們會作有罪供述?
張高平:要不是牢頭逼我,是不會認罪的,(認罪材料)寫的簡直是「西遊記」般的神話故事!我在監獄裡也說了,別說我強姦了,我如果有這個想法,我都認罪伏法!
在杭州西湖刑警大隊我苦頭吃盡:他們讓我站了7天7夜,讓我蹲馬步,不讓我吃飯,我實在受不了賴在地上,他們就抓我的頭髮,我還是起不來,他們就提著我的手銬不停抖,我被抖到骨頭都酥了才勉強站起;用拖把棍按我的腳,按到我骨頭受不了不停地叫,我一叫,他們就笑,像看猴子一樣;又把我按到地上,腳朝天,把我嘴巴封住,礦泉水灌到鼻子裡去;打巴掌,跪皮鞋底那些都是小事……現在手臂上還有被他們用煙頭燙的疤。
更可惡的是牢頭獄霸。在浙江省公安廳看守所,我一進去牢頭就打我,嫌我破壞了他吃飯的心情,還給我立規矩,說「老大」上廁所,我要面壁跪下,每天早上還讓我朝東南方向拜菩薩。牢頭還說,「你態度好點,我寫好你抄」。他寫好之後,我拒絕抄,他就打我到半死,還說晚上打完50只蚊子才能睡覺,哪裡去找50只蚊子?!每次提審回來,都得向牢頭匯報,否則就打我。認罪書就是這麼寫出來的。那天(3月20日)我在法庭上說:「杭州市公安局採用這種古老卑鄙的手段,串通牢頭對我刑訊逼供,辦出這種案子是浙江人民的恥辱。」
張輝:我當時剛進號子,看見袁連芳的第一眼就覺得他不是好人。袁連芳是「老大」,一開始語氣還是比較溫和的。我說我沒有殺人,他聽了就讓另外兩個人打我,讓我好好說,每次被打完,他就跟我重新說一遍案子的「經過」,「細節」比我還清楚,還畫了圖紙,他很能說,也很能寫。每次提審回來,他都知道我說了什麼,質問我是不是翻供了,只要我一翻供他就叫手下兩個人把我拉到廁所裡打,打下身。那種痛苦非常慘,我都講不出來。要不是他,我也不會吃這麼大的苦。
我們恨牢頭獄霸,也恨指使牢頭獄霸的人,牢頭獄霸沒有這個權力,肯定是辦案人員指使的,我自己都不知道的事情,牢頭獄霸全知道,肯定是辦案人員跟他說的,他們串通一氣,我絕對不能容忍,太過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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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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