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國保以毛語錄為據打罵審訊維權人(圖)


西安維權人士馬曉明

西安的維權人士馬曉明對本臺記者說,他在3月8號因為採訪到西安請願的部分訪民,被公安毆打,並被扣押33個小時。

馬曉明對本臺記者說,2013年3月8日上午10點多,他在陝西省政府東大門外人行道上看到有像是訪民的十幾個人在分發文字材料,就向這些人走去。他說,

「突然從四周圍上來四五個人,抓住我的胳膊,把我推擁著塞到一輛警車裡,拉到公安新城分局。先把我帶到國保大隊副大隊長的辦公室裡,在我的要求下,國保副大隊長才向我出示了他的警察證。」

馬曉明說,接著,他又被帶到新城分局辦案中心的審訊室裡,國保副大隊長舉起一張印有照片的文字材料說:「你看,這是**組織法輪功在境外出版的刊物《大紀元》,刊登你寫的文章和你拍的照片。你這樣的罪證很多。這是與敵對勢力勾結,這還不算違法犯罪嗎?」馬曉明反駁道,他有新聞寫作和發表的權利,他寫的披露事實的文章,首先發給國內的宣傳機構,這些宣傳機構幾乎都不刊發,他才轉發境外的媒體,他發表這些信息不犯法,刊登的媒體也不犯法。審訊室裡有五六個警察,朝他大聲吼叫,還對他搧了幾個耳光,用拳頭打他,他說,

「因為他們打我,我就拒絕回答他們的任何問題。一直僵持了八九個小時,審問不下去了,就叫人把我帶到了廣場派出所,這是負責省政府訪民的派出所,他們連夜又對我審問,3月9號凌晨一點多,把我送到了西一派出所。」

馬曉明說,他在西一路派出所被關了一夜,第二天又被送回廣場派出所,下午四點多,審問他的副所長要求他保證今後不再到省政府及信訪接待室附近向訪民瞭解情況,

「我拒絕寫,最後爭來爭去,副所長叫我寫了這樣一條保證:「我保證今後在省政府及信訪接待室附近的行動不影響正常的工作和社會秩序。下午5點多,派出所將我釋放。」

記者打電話到廣場派出所,但對方拒絕採訪,記者又打電話到西一路派出所,查證馬曉明被審問和扣押的情況,

記者:3月9號深夜,原陝西電臺記者馬曉明是否曾經被扣押在你們派出所?
警察:我查一下記錄,是有這個情況。

馬曉明說,這次被抓最令他氣憤的是,在新城分局辦案中心的審訊室裡,一個警察居然引用毛語錄來審問他,

「他引用的毛語錄是:對於一切違反社會安全、妄圖推翻共產黨政權的反革命分子,我們都要堅決鎮壓。我們對你這樣的人就是要堅決鎮壓。

警察違法抓捕我、審訊我、打我、罵我,我都不奇怪,令我驚奇的是,在改革開放三十多年後的今天,中國的政治制度沒有改變,在堂堂公安局的審訊室裡,作為執法人員的警察,竟然背誦起了毛澤東語錄,並以此作為抓捕、審訊、打罵我的依據,是毛澤東在審問我!」

馬曉明表示,儘管警察對他以拳相加,但他們的暴力並不能堵住他的嘴巴,他將繼續為弱勢群體維權。

原題目:西安國保以毛主席語錄為據打罵審訊馬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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