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提議短縮貪腐刑期 網友炸鍋

由於中國網民群起抗議,令正在北京舉行的人大小組討論會上有代表提出的減輕貪腐刑法的建議終以「不值得議論」而告終。

1997年中國制定懲治貪腐案刑法時,對受賄10萬元人民幣(下同)以上的貪腐案量刑10年。

共同社報導說,來自廣東的一名律師人大代表提出議案說,經過經濟發展、物價上升,現在10萬元只相當於當時的1萬元價值,建議按此比例縮短刑期、修改受賄刑法,把10年徒刑短縮到1年。

報導引述來自中國傳媒的消息說,改提案的消息傳出後引發中國網民嘩然,群起譴責「這是為了保護貪腐官僚」、「只有非法官僚才從修改法律受益」。

該名人大代表後來被迫把1年的建議改為5年,但結果當局最終只能以「不值得議論」來收拾這個改貪腐刑法的風波。

日本嘩然

這一報導引起共同社面向的日本各地報社等客戶廣泛關注。

《產經新聞》、《中日新聞》、《岩手日報》等都立即刊登了消息,隨後各報推特上議論紛紛、網民也瘋傳這一新聞。

一名自稱「豹貓」的網民說:「如果用通脹率來算,那該增10倍刑期,不是減10倍。」

一名自稱「德文帝王貓」的網民說:「通常,建議降低量刑者其罪就該嚴懲,不過在中國怕不是這樣。」

他認為這是因為在中國「人大代表不是民選,而是由黨指派」。

一名自稱原田的網民說:「討論量刑問題前,中國有很多更該議的事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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