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公安局,李俊開什麼玩笑?

有一位網友讀了我發表的文章,對我說,重慶民企老闆李俊起訴公安局,有什麼用?法院能受理嗎?受理了能勝訴嗎?薄熙來,王立軍倒了,孫政才還在,黃奇帆還是市長,陳江渝不是共產黨員嗎?開「神馬」國際玩笑,你老薑就是有一顆童心啊,幼稚得可愛。這一觀點代表了很多人的意見,但流亡海外的李俊不這麼認為,他說,我起訴重慶公安局,不是針對陳江渝為代表的現在的沙坪壩分局,而是王立軍及其死黨綁架的以前的公安局,也就是起訴的是「過去式」,希望卻在「未來式」,如果沒有胡溫習李,國際輿論壓力再大,你老薑寫得再好,我的俊峰集團也得被王立軍的關係企業邁瑞公司沒收,「吞鯊」啊。我起訴它,不在贏不贏,而是敢不敢,我一是表明支持習近平提出的「依法治國」理念,二是顯示我對薄王唱紅「黑打」,徇私枉法的痛恨,三是給自己及全國的民企描繪一個理想,總之,結果不重要,過程才悲壯,理想鼓舞人。

我很贊成李俊的觀點,雖然至今兩年多,彼此沒有見過面,但經常電話海聊,有時聊著聊著,我就累得睡著了,下次提起,他笑過也不在意,我漸漸地讀懂了他,概括就四個字:大氣而精明。現在,他敢於起訴重慶的公安局,還能通過電話直接指揮自己的企業,把一個爛攤子整得井然有序,真的很佩服,他從一個轉業兵和承包加油站的小老闆,成為擁有45億資產的大富豪,被薄熙來,王立軍整得家破人亡,妻離子散,卻在兩年後起死回生,破鏡重圓,又知名天下,眾人矚目,使俊峰成為目前全世界最有名的中國民企,確實是因禍得福。試問,王健林有500億,但他有李俊的形象與氣節嗎?陳光標,用億元現金壘山吸引眼球,有俊峰的廣告效應嗎?如今,起訴沙坪壩公安局又是一著高棋,一個分界線,他要人們檢驗官員「依法治國」的承諾的真實性,也顯示由此告別黑打的陰影,勇敢地面對未來的決心,更使俊峰站到歷史的交叉點上。

毫無疑問,習李接班,發表了許多鼓舞人心的講話,也做了一些親民的舉動,但遠遠不夠,你說薄熙來,王立軍,「四大金剛」徇私枉法,為什麼他們綁架公檢法構陷的冤獄,不能正名?不能平反?不能在官媒公布事實?你說,你不否定毛澤東,但他說,凡是敵人反對的,我們就要擁護,那麼,為什麼還要保留「敵人」製造的數以千計的冤假錯案?為什麼張德江悄悄地為數以千計的涉及民警的冤案平反,速度又快,人員又多,名聲又大,但對640個涉及李俊,黎強,彭治民,曾智強等人的案子,卻裝聾作啞,久拖不理呢?難道平反冤案,也要搞特權嗎?胡耀邦當年可不是這麼干的。沒有胡耀邦,連薄一波都在監獄裡呢,你薄熙來算個啥?沒有文字獄,你習仲勛還不得在車上帶牌子遊街啊?所以,別等了,抓住李俊提供的契機,撕開專制的一個口子,把沙坪壩公安局送上法庭,民告官取勝,舉世皆驚,這樣一來,中共不但不會垮臺,還能維持幾年呢,否則,等到民眾處處無冤可訴之處,就是統治者的大廈搖搖欲墜之時了。

不過,習近平也好,孫政才也罷,都是抓大政方針的,未必方便直接插手重慶民告官的一起具體的案件,關鍵在重慶高院或中院的領導,2月28日,重慶俊峰置業有限公司法人羅皓,代表李俊起訴重慶市公安局沙坪壩分局,李莊以委託代理人和該公司副總經理的身份進入角色,他派出的兩名律師已先後到達重慶高院和一中院,雖然受到相關人員的熱情接待,但高院沒有接受申訴狀,而中院人員只是留下了文字材料,他們說,需要等待上級指示才能決定是否受理此案。對此,有網友回答得好:重慶仍沒有擺脫薄熙來王立軍的思維慣性,即便是本職工作內的事情也要先請示上級,上級同意立案就立案,上級不同意立案就不許立案,至於是否符合法律規定是不重要的,上級領導的話絕對比法律重要。我認為這真是一針見血啊。

那麼,重慶的司法界的官員在想什麼呢?我認為有三種人,一種是薄王的餘黨,在薄當政時,得到了一些好處,比如,黑打搶錢,暗渡陳倉,王搶「大蛋糕」,他們分得一點乳酪,也很滿意,像李俊的奔馳汽車被扣押過,返還時裡邊有的配件都沒了,還不是被分贓的人順手牽羊了嗎,類似這樣的人不少,他們當然不願意給人家平反;二是自身沒有個人私利,但歷次運動整怕了,動輒翻雲覆雨的,昨是今非,無數適從,信息又不透明,擔心授人以柄,最保險的辦法是等上級指示;三是唯我獨尊,死不認錯,明明知道樊奇航是冤死的,曾智強是彭治民的陪綁,但怕一旦平反,影響公安局的形象,說是與薄王切割,但骨頭連著筋,如何割得清?總之,一句話,黨管政法,一言九鼎,法官不獨立,不職業化,沒有人事和待遇的保障,你說,不等上級發話,怎麼辦?

這就給我們提出一個老問題:不改旗易幟,但紅旗下面籠罩的司法陰影怎麼辦,要我說,中國的訪民的問題千千萬,最初都是吏治不清,司法不公造成的,像李俊這樣的,你法院不受理,他只有信訪,信訪「泥牛入海無消息」,只有派人去市委,本地不理去北京,地方不理去中央,寫文章申冤,無處發表,到京城喊冤,駐京辦抓你,遊行無場所,講理沒地方,訪民怎麼能不聚眾鬧事,鬧大了就成了「六四」,「六五」或者「六六」啊,因此,社會要合諧,統治者必得高度重視民眾的訴求,不滿有地方發泄,不公有法院裁判,問題根除在基層,前不久,政治局開會專門研究「依法治國」的事,這表明習李一班人已達成共識,但是沒有具體的辦法,連真正的分權措施都沒有,怎樣落實呢?

無疑地,習近平陷入進退兩難的困境:不想放棄一黨執政,只是想靠教育,引導和警示,震懾而逼迫地方官員自覺地按《憲法》辦事,但《憲法》寫著言論自由,還可以遊行呢,下邊的人不理,怎麼辦啊。我忽發奇想,是否可以把公安局還歸政府管,但檢察院歸政協管,法院歸人大管,這樣形成中國特色的三權分立,互相制約,但問題又來了,政府,人大,政協的領導不僅大部分都是黨員,而且輪流著走馬燈,根子上還是一家,除非規定只有無黨派人士可以在公檢法領域任職才有戲。假如真正司法獨立了,法官可以憑原則和良心判案,既不會出現王立軍,也不會讓薄熙來案雲山霧罩的,既不會逼得李俊四處逃竄,也不會出現如今民告官的窘境,節約了多少白白耗費的民脂民膏啊。建國以來的冤假錯案累積了多少啊,教訓還少嗎,中南海高層不能再猶豫徘徊了。

還是容傻得可愛的書生進一言吧:李俊開得不是國際玩笑,中國的問題很簡單,必得向人類共有的權利制衡司法模式看齊,沒有別的路可走,這裡僅舉一例,我2009年來加拿大,一次通過考取了G2和G牌,沒找關係,也不必請客送禮,幾乎每天駕車外出,四年多來從未有警察攔車檢查,也沒有人罰我一次,因為我照章行駛,警察如有違紀,可以去法院控告他,聽朋友說,他們被處罰後告過,有贏有輸的,但每次都有收穫,比如,至少可以少罰點,為什麼法官相對公正?原來他們是專業的,獨立的,與黨派無關,加拿大能做到,為什麼中國做不到,為什麼中國只學白求恩,不學人家司法獨立?為什麼公安局可以違法,扣押和追繳民企的合法財產,而李俊不可以控告,不可以勝訴?誰在開國際玩笑?

2013年3月6日於多倫多大學梅西學院。


(文章只代表特約評論員個人的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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