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核四是否停建 公投決定(組圖)

臺灣反核聲浪高漲,迫使國民黨政府不得不將核四是否停建問題交由公民投票來決定,但各方仍對相關議題爭論不休。

有關核能四廠是否應該繼續興建或是應該停建的問題,困擾臺灣社會20多年。核四興建計畫在1980年代提出,1986年發生切爾諾貝利事件,蔣經國因此指示暫緩興建,直到李登輝時代才又動工。2000年陳水扁總統上臺時,一度停建,後來因為大法官會議解釋政府做法不當,核四才又續建,完工日期卻一再延宕。2011年日本福島核災發生後,臺灣的反核聲浪因此水漲船高,民間的反核團體紛紛聯署發動公投案。在強大民意的壓力下,日前剛上任的行政院長江宜樺終於宣布讓核四問題交由公民投票來決定。


陳水扁(右二)擔任總統期間曾一度停建核四

馬政府:續建核四,但願公投核四

江宜樺表示,接受停建核四公投不表示政府興建核四的立場有所改變,但是為了避免臺灣社會爭議日漸擴大,為了讓核四議題可以得到理性討論,政府願意呼應民眾的要求,舉辦公投。朝野在立法院也達成協議:在核四公投結果出來前,不追加預算、不放置燃料棒,除了已經發包的工程及安全檢測外,暫停施工。

馬政府原先的政策是:核四廠繼續興建、運轉,以便讓核一、二、三廠提早退役。長庚大學特聘教授兼企研所所長張錦特在接受德國之聲訪問時表示,「核四廠是比較後來興建的,安全性高於核一、二、三廠,因為舊技術比新技術差。而且核四已經幾乎蓋好,停建核四而保留核一、二、三廠其實更危險。而且核四發電量比核一、二、三廠高。所以如果要留核電廠,也應該留後面的而非前面的。」

據估,核四建廠最後的投資總額為台幣3300億。另外,如果核四停建臺灣必須付出國外廠商的賠償金約100億台幣。換句話說,臺灣的2300萬人民,每人將損失1.5萬台幣,約合400歐元。國民黨還提醒民眾,停建核四可能造成電價上漲、供電不足、股價下跌、經濟成長放緩、外資裹足不前等等。

民間團體:安全堪慮 不應發展核電

臺灣環保聯盟副秘書長李秀容在接受德國之聲訪問時表示,臺灣地狹人稠,地震颱風頻仍,核電的存在對臺灣人民及後代子孫的生命、財產帶來重大威脅,本來就不該發展核電,而且核四廠的安全性始終受到外界的質疑。

李秀容指出,核四是最新的日本ABWR機型,其他國家對此機型不熟悉,臺灣又自行改變了1000樣的設計,核四的安全性更加令人擔心。許多施工的包商事後都表示他們對核四安全的顧慮。而且建造經費又一再追加。李秀容強調,臺灣其實已經有足夠電力,實在不需要冒生命危險蓋核電廠。畢竟「人民無法承受任何一次核能災害的風險。」

反對黨:「續建公投」 並修公投法

國民黨計畫中的公投題目:你是否同意「停建核四」,遭到民進黨和許多反核團體質疑不公。因為依照臺灣的公投法,出來投票的人數須達到有投票權人數的一半以上,且要有超過半數的有效,該公投命題才算通過。但是叢2004年臺灣公投法生效以來,舉辦過的6個全國性的公民投票,其投票率都未達到50%的門檻,6個議題盡數遭到否決。因此民進黨要求公投題目應該是:你是否同意「續建核四」, 而不是國民黨的「停建核四」。因為一般預期投票率不會超過50%,該案不會被通過,最後結果是:人民不同意「續建核四」,換句話說,核四應該停建。

另外,民進黨也要求降低投票以及通過的門檻。


臺灣民眾將以公投決定核四未來

民主進步 能源政策待改變

假如此議題果真托付公民投票,將會是馬英九任內舉行的第一次公民投票。張錦特認為,核四公投可以說是臺灣民主進步的新里程碑,因為「公投是民主化的工具,在執行的過程中一定會有不順利的、偏差的、不合適的地方,但事後可以改進,民主就是在錯誤中學習。」

但同時張錦特也特別呼籲,臺灣若因為核安問題而全面放棄核能,政府就該對此規劃和處理,比如積極改變產業結構、能源政策、人民的生活方式和積極開發替代能源,讓臺灣逐步達到「無核家園」。

本文留言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