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剛剛勞教出來不到半年的青少年,又變本加厲幹出比前一次更惡劣的勾當!這樣的勞教之於某種人不如說是優待和獎賞。著名「紅歌演唱家」李雙江的公子——李天一剛剛結束勞教,就馬不停蹄地輪姦起少女。由此可以想見這種公子少爺在所謂勞教期間的日子,過得該有多麼愜意!
這幾年人們已經開始知道一些監獄裡的內幕「爆料」,比如前上海市委書記、政治局委員陳良宇在監獄裡是一日四餐(包括晚9點半的宵夜),每天的伙食標準竟達200元。這不知比監獄外的平民百姓幸福多少倍?這樣的監獄與其說是監獄,不如借網友的話說,簡直就是豪華賓館。
處罰過輕,往往直接導致屢教不改。何況加上權貴對法律的幕後干涉,就更使本來就擺佈不公的法律愈發要隨權勢而起舞。
有細心地網友調出李雙江夫婦2006年參加人稱「央視二臺」的鳳凰衛視《魯豫有約》,發現節目中李雙江夫婦親口說明彼時李天一已經年滿12歲,按此推算李天一第一次犯事時即2011年應該17歲,而不是可以逃避刑事責任的「時年15歲」。請看採訪對話:
當採訪到30分57秒時,李雙江說道,「這個時候(指2006的李天一)太胖了,現在比我還高…這是12歲吧?這是12歲的時候。」(隨後夢鴿也證實說是12歲。不可能兩人都記錯)。31分12秒時:「這兩年長了30公分…」。
顯然後來在其兒子犯事時,李雙江為逃避法律對其兒子的懲罰,向司法機關有意隱瞞了其子的真實年齡。這樣才有了媒體上的「時年15歲」之說。把一個實際上是17歲的青年生生改換成未成年人,不過是想逃避法律制裁。因為2011年《公安部關於收容勞動教養人員年齡問題的通知》對少年犯的適用年齡作了具體的規定:「凡年滿十六週歲以上的,經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審查批准,可以實行勞動教養。凡不滿十六週歲的,送工讀學校或少年犯管教所。對於不符合上述規定而實行勞動教養,現仍不足十六歲的違法犯罪少年,應按本通知精神,進行清理,酌情或解除勞教」。
為此,許多網友呼籲北京公安部門調查李天一的真實出生年月日,給網民一個令人信服的交待。一旦證實其父憑藉權力偷改了戶口作偽證,就應該追究李雙江的連帶責任。
現在李天一第二次犯事,還沒有等到判決,又見李家律師對外聲稱,「若女方改口稱自願,李天一將被無罪釋放」。這幾天,網上已盛傳「受害人有可能得到的物質補償條件是,包括落實北京戶口、工作及一套房產」。如此誘人的和解條件,任何受害者都很難不見財動心。如果然真的私了,那麼,受輪姦的就不只是那個女孩子,而是中共人大自己制定的法律體系。當然這在今日特色之中國,其實也不足為奇。
另據網上爆料,李天一曾率眾輪姦其年輕貌美的家庭女教師,為了不使兒子受到法律制裁,其母夢鴿曾先後向李天一所在學校的班主任和各科課任老師一一打電話,請他們出來替其子說話,最終使此事不了了之。當時網上還有人質疑,認為一個懵懂的孩子,衝動、打架都有可能,但若說強姦老師似不可能。但看看現在發生的輪姦案,想想當初網友的爆料,證明這孽子幹出強姦老師的事兒絕非空穴來風。不然怎麼會有聞名當地的「海淀銀槍小霸王」的綽號?
為什麼李雙江總有玩弄法律於鼓掌之上的能量?許多網民不禁開始追尋其走紅的蹤跡。翻出老底,才忽然發現這位「紅歌將軍」原來還曾是「紅都女皇」——江青的大紅人!
據網友揭露,文革期間李雙江原本是在北京總政歌舞團的一名歌唱演員,那時候就因其作風問題,被開除軍籍,並從北京下放到新疆歌舞團任歌唱演員。這期間,沒想到他的好運氣也來了。飛揚跋扈、一手遮天的江青到新疆視察工作,新疆革委會為歡迎江青蒞臨專門組織一場文藝演出,其中就有一個李雙江的獨唱節目,因為文革期間江青主管文藝領域,所以江青知道李雙江是總政歌舞團的一名歌唱演員,演出結束後,江青問李雙江「你不是在總政歌舞團嗎?怎麼會在新疆演出呢」?李雙江不好明說被貶到新疆的緣故,只是說「組織安排我到新疆來了」。江青聽了以後回到北京,認為李雙江這樣的演員,應該在北京為更廣大的工農兵服務。於是李雙江在中央領導江青的過問下,很快時來運轉地回到了總政歌舞團至今。江青由此成了李雙江的大救星。當許多「革命幹部」遭受痛苦折磨的時候,他李雙江反倒成了靠文革紅火起來的舞臺紅人。
在中國,李雙江和夢鴿的師生戀可說無人不曉。李雙江整整大夢鴿27歲,這樣的老夫少妻現象,在民間被稱為「老馬吃嫩草」。李雙江與夢鴿結婚多年後才生下了李天一,對於老來得子的李雙江來說,恨不能天天把小兒視為掌上明珠,什麼事兒都慣著、寵著。曾有報導說,李雙江在談論兒子時說,「我兒子天賦好,他喜歡運動、喜歡交朋友。我兒子學什麼都很靈。捨不得打他,有時真想打,但不能打,就勸說,我們嚇唬一下。還沒打,自己眼淚就下來了。這代人是我們的希望,是中國人的希望。」
聽聽李雙江這位父親的話,把自己的兒子描述得就像珍珠寶貝,美玉一塊。可悲的是,兒子在父母的嬌寵和縱容下,天賦和靈氣變得無知和愚蠢,喜歡運動成了暴力傾向,交的朋友都是狐朋狗友,惡行纍纍的兒子,給社會帶來的不是希望,而是災難。現在,在其孽子幹出輪姦的惡性案件後,作為父親的李雙江,不是選擇向受害人公開道歉,而是想方設法企圖用他身上「那張虎皮」作為交換國家公權力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責任的賄賂條件。
現代社會中,任何國家的政府如要有效執政就必須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公民頭上的法律應該隨著中國社會的進步而不斷與文明世界接軌。正如美駐華大使所言,中國的轉型成功,首先取決於依法治國。
在權貴得勢、利益當道的今日中國,如何處理「星二代」李天一輪姦案?全體國人將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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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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