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浙江老闆先付薪再跑路

去年全省欠薪案件下降,但涉工人數和欠薪數額上升明顯

日前,欠薪外逃的杭州某飯店裝飾工程承包人趙迪永向警方投案自首,主動要求結清工資欠款以減輕刑罰。去年中,臺州玉環縣企業主陳誠(化名)在「跑路」前夜,將50萬元現金送至勞動保障所,用於支付工人薪資。

受宏觀經濟形勢影響,去年至今,浙江老闆「跑路」和欠薪依然處於高位,但自《刑法修正案(八)》及今年1月14日欠薪入罪新司法解釋實施以來,浙江開始出現新式老闆「跑路」付完工人工資後再「跑路」,理由是欠薪觸犯刑法,要被判刑,而欠債適用的是民法。

去年浙江欠薪逃匿430起

去年11月26日至今年1月31日,浙江省7部門聯合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檢查用人單位8.95萬家,發現3999家用人單位涉嫌拖欠12.48萬名職工5.66億元;元旦、春節時段為欠薪高發期,今年1月1日至2月4日,浙江發生欠薪案件2778起,涉及金額35342.5萬元,平均每天發生82起、欠薪1039萬元。

相關部門已責令用人單位支付8.74萬名職工工資3.57億元,剩餘欠薪各地已落實限期支付措施,春節前能確保農民工按時領取工資返鄉過節。至去年底,浙江共籌集工資支付保證金45.64億元,欠薪應急週轉金同比翻番、約9億元,以確保職工被欠薪時,能及時獲支。

世界經濟低迷持續4年,國內宏觀經濟環境也不佳,浙江相關部門人士表示,在多方努力下,去年浙江欠薪及逃匿情況較2011年有好轉,而後者為歷史最惡劣程度。去年全省發生欠薪逃匿430起,環比下降28%;欠薪重大事件1840起,環比漲7%。去年欠薪案件有所下降,但涉及的職工人數和欠薪數額上升明顯:接受欠薪舉報投訴3.48萬件,環比降15.8%;為21.5萬名職工追償被拖欠工資9.78億元,分別環比漲6.48%和37.75%。

欠薪入罪成治理利器

去年中,臺州玉環縣企業主陳誠將50萬元現金放到街道勞動保障所,並聯繫玉環縣勞動監察大隊,表示不堪高利貸和互保重負而出走,50萬元用於發放工人工資。

2011年5月,《刑法》最新一次修正實施時,首次將欠薪列入刑法調整。今年1月14日頒布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再次明晰,「拒不支付一名勞動者三個月以上的勞動報酬且數額在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且數額累計在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玉環縣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大隊長陳文榮表示,這非常有利於欠薪治理,如臺州有1個企業主欠薪跑路,勞動部門將案件移交公安,後者立案後全國通緝。該企業主當時跑出了國,1月回國入雲南關口時被緝。這在以前是難以想像的,企業主欠薪逃跑後,不可能全國通緝抓捕,令老闆們以為欠薪跑路成本很低,在一定程度上形成效仿。欠薪入罪對企業主是一種震懾,以至有些企業主在跑路前,會支付職工工資,或跑路後由親屬變賣企業資產,支付職工薪酬,以免企業主獲刑。去年玉環有30多家企業主跑路,其中2/3是企業主在跑路前支付工資,或事後由親屬拍賣資產付薪

溫州亦是如此,不少企業主在跑路前均付了員工工資,因為欠薪適用刑法,欠債適用的是民法。這是浙江去年出現的新現象。

浙江有關部門人士表示,去年勞動部門向公安機關移送139起欠薪逃匿案件,後者立案84起,最後法院審理13起,其中1人被判3年有期徒刑。企業主為免坐牢,想盡一切辦法兌付薪酬,這也使案件數量劇減。

建築施工企業為欠薪大戶

浙江相關部門人士表示,國企和規模以上民企鮮有欠薪,過去兩月檢查的8.95萬家用人單位,涉嫌欠薪的3999家用人單位均為民營中小企業。其中,建築施工企業為欠薪第一大戶,其次為加工製造類企業。逃匿、欠薪狀況居高不下,主要源於宏觀經濟環境不佳和企業利潤下滑。浙江省公共行政與人才人事科學研究所所長陳詩達則認為,實際狀況可能還要惡劣,因為有些欠薪企業員工未舉報,企業及欠薪金額未列入官方統計。宏觀經濟環境和國內金融環境不佳成為當下欠薪狀況惡劣的罪魁禍首。

同時,針對租用場地經營企業、建築施工企業欠薪問題突出的現象,浙江勞動部門建議省政府推進租用場地經營企業工資支付保證金制度立法,在建築施工企業中則全面實行農民工工資支付實名制管理,並將建設項目工程預算款中勞務費單獨列入賬戶管理。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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