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義昌塌橋賠償同命不同價?

連霍高速河南義昌大橋垮塌事故至今已進入第4天。中國官方證實,事故共導致10人死亡、11受傷。但有死難者家屬向媒體反應,相關賠償卻可能出現同命不同價的問題。

2月1日發生的連霍高速河南義昌大橋垮塌事故目前已進入現場清理階段。

據中青在線星期一的報導,事故現場救援工作在2日晚間結束後,由於當地持續出現小雨天氣,至今對地處丘陵地帶的事故現場造成了更大的清理難度。

中國國家安監總局副局長王德學上週六曾在坍塌現場公開承諾,賠償問題要統一標準,不分工人、農民而根據情況就高執行。

但據「西部網」的現場報導,一位遇難者家屬證實,政府人員稱事故發生在河南境內,就要按照河南的標準,「城市戶口能賠40多萬,農村戶口的最多賠18萬元。」目前有關賠償事宜還處於談判階段。

另一位來自山東濟南章丘的遇難者家屬也向「中青在線」反映,在家屬確認死者身份之後,河南澠池縣政府工作人員即要求家屬及早簽署賠償協議,當天十二點之前簽字可獎勵5萬元。政府人員還詢問了死者是屬於城鎮戶口還是農村戶口。家屬向媒體表示,他們認為地方政府的賠償數額過少,難以接受。

遇難者是否因戶籍類別就難以獲得統一的賠償標準成為塌橋事故背後,輿論討論的另一個話題。

中國民間組織「天網人權事務中心」負責人黃琦指出,以戶籍差別作為賠償依據的做法有違公民權利平等的公共理念。

「我們歷來反對這種延續城鄉差別的賠償方法,而且城鎮戶口以及不同地區戶口之間的差別做法本身是站不住腳的。眾所周知,在這個時代應該在中國大陸實行無差別地對待公民基本權利,這些問題應當是目前著手解決的。特別是涉及一系列國家賠償而為世人所關注的項目當中,官方更應當做的一碗水端平,真正保障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上每個公民權益的平等。」

就國內媒體和網路輿論對塌橋事故賠償「同命不同價」的熱議,官方新華社週一報導說,事發地政府已決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賠償金統一按照城鎮居民標準先行墊付。而根據該項《解釋》第29條規定,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20年計算。

原任教於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目前在美國執業的高光俊律師表示,中國以戶籍劃分公民等級的現象恐怕很難在短期內得到改變。

「關於農村戶口與城市戶口賠償的標準不一樣,在中國來說這是一個長期、事實上存在的問題。中國政府說是人人平等,但實際上中國政府是一直把中國人分成不同的等級,最大的一個就是農村戶口與城鎮戶口的區別。在很多方面,比如在戶籍制度、子女受教育、醫療保險、稅收等等各個方面,實際上中國政府一直以來就把人劃分成兩個不同的等級。」

連霍高速河南義昌大橋垮塌事故至今已進入第4天。《華商報》引述現場指揮部發布的最新消息說,目前現場發現的10名遇難者身份及8臺墜落車輛的信息已全部確認,由於涉及隱私問題目前遇難者的名單尚不能對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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