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租男友生意火爆 底線不同床不拜祖先

春節臨近,有不少已到適婚年齡的姑娘,為應付親朋好友提出的「是否有男友」等問題而心煩意亂。「租男友」業務也隨之風生水起。「租個男友回家過年」,不再僅僅是電視劇裡的橋段。

「1月25日至1月30日已售;2月10日至2月14日已售;2月16日至2月24日已售;2月16日至2月24日已售。」

看到這份銷售日程表,你會想到什麼?酒店的婚宴大廳預訂情況?餐館的包間預約情況,還是運動場的場地租賃情況?

答案都不對。這其實是一個男子,出租自己的時間安排。

如今在淘寶上,輸入關鍵詞「租男友」,就能出現五六百條搜索結果,地域幾乎遍佈全國。而本文開頭的那份銷售日程表,就是一家銷售情況較好的店主的「被租」情況。

明碼標價 春節上浮

淘寶各家提供「租男友」業務的店舖數據來看,被租者可提供的業務很多,比如聊天、吃飯、看電影等常規項目,還有「共同接送女方父母、陪老人聊天、陪女方串門」等非常規項目。

但很多被租者也都對記者聲稱有自己的底線:「不同床、不拜祖先、不上墳。」

至於價格,淘寶上也幾乎有了成型的收費標準:比如陪逛街、陪聊天、陪看電影基本都是30元/小時、200元至600元全天,而陪吃飯是50元/小時,200元至600元全天(僱主請客制)。有些膽小的男士還會在陪看電影一欄里加上:「看鬼片價格雙倍。」

如果是所有業務都做,全天出租的話,則「租男友」全天價格在600元至2000元之間不等。一般來說樣貌較好、在自我陳述裡綜合素質顯示較高者,價格較高。

記者在採訪中還發現,臨近春節,「租男友」的價格出現了向上浮動的趨勢。

北京男孩兒劉洋最近剛好辭職,覺得「租男友」這個業務比較好玩,就在淘寶上開了家店,出租自己和另外一位朋友。

他告訴記者,最開始他主要的業務是陪女僱主出去逛街、吃飯、見朋友,價格都好商量,實際收費一般都比標價低,甚至有幾次跟僱主聊得比較好就沒收費。

「但臨近春節希望租男友回家的人較多,現在在出價方面就是價高者得。」劉洋說,「最近有10位有意向的女士在跟他商量具體的出租時間和價格。」

被租者逐漸專業化

記者發現,在淘寶上,開展出租男友業務的大多是已經在淘寶上開店的店主。滿諾就是其中一位。

滿諾是一位銷售男裝的淘寶店主。他最初的想法是,通過開展此項業務,賺點外快,同時也增加自己淘寶店舖的人氣。

所以在出租男友業務介紹的頁面最後,滿諾寫道:「親,不帶走我,就帶走一件衣服孝敬含辛茹苦養育你多年的父母吧。」

不過,「租男友」業務推出之後,滿諾發現還是有很多人來諮詢、預定。

滿諾把這個情況歸結於幾點:一是的確有不少「剩女」被父母逼得太狠,需要此項業務;二是他自己的介紹吸引人,因為自己是北京電影學院的,此前在經營淘寶店的同時就兼職做平面模特,由於有表演經驗,在見父母、朋友時不容易穿幫。

在跟多家店主溝通之後,記者發現,不少店主竟然都有表演專業背景。

比如上述提到的劉洋,雖然他不是北京電影學院畢業的,但以前在劇組工作,天天耳濡目染演戲的方式方法,在見僱主父母時也很自然。

「其實陪僱主見其父母的過程,跟演戲一樣。如果租男友是為了見家長或朋友,我和僱主會提前見面,介紹彼此的具體情況,把可能出現的情況都演練一遍,免得被家長懷疑。」劉洋說。

滿諾甚至告訴記者,為了服務更多有需要的人,他近期可能會推出專業的演員用於出租。滿諾最初只是看到「租男友」比較火熱,希望通過這個業務吸引買家,殊不知無心插柳,如今他大有把此業務做大的意思。

風險仍需注意

談及租男友的具體流程,滿諾告訴記者,僱主一般情況下要先在網上跟男方預約,支付10元至40元(近日預約費有所上漲)不等的預約金,預約成功後,雙方見面。

「男女雙方在見面時要帶上能夠證明自己身份的證件,比如身份證、工作證等。」滿諾說,見面的同時還要簽訂協議,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

當記者提出希望看一下協議內容時,滿諾以「涉及客戶隱私」拒絕。

不過他告訴記者,協議裡基本上就是約定在租賃期間男方應該提供的服務和服務的價格,以及約定男女雙方禁止做的事情,比如約定不能侵犯彼此的隱私權、人身和財產安全等內容。

那麼,這樣的協議是否有效?

「我國法律並未明令禁止此類事情,所以合同只要是雙方意思的真實表示就有效。」北京律師王朋說。

但王朋提醒,即便是雙方簽訂了合同,「租男友」行為仍存在一定的風險:比如由於女方無法核實男方的真實信息,但女方卻要把男方帶到家中,這就意味著告知了男方自己的很多具體信息,這可能給一些不懷好意的人帶來可乘之機。

原標題:過年租男友生意火爆淘寶 底線是不同床不拜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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