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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以教唆自焚罪名判兩名藏人重刑(圖)

 2013-01-31 23:00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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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照片:一名在尼泊爾的流亡藏人聲援藏人反抗運動。 (路透社)

中國政府嚴厲懲罰所謂教唆或強迫藏人自焚的藏人,並且嚴厲報復與處罰自焚者家庭,以期制止藏人自焚的勢頭。據法新社報導,中國司法今天嚴厲判處兩名藏人,他們被指教唆8名藏人自焚,其中三人因傷勢嚴重而死亡。

根據中國司法新規定,凡是教唆或脅迫藏人自焚這,都被以故意殺人罪起訴。今年40歲的佛教僧人洛朗貢覺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而他的侄子,31歲的洛朗次仁被判刑10年監禁。

法新社引述中國官方新華社的消息,判決在有藏人居住的四川阿壩地方法院作出,被判刑的兩人都承認在8名藏人身穿衣服上點火。

從2009年以來,將近100名藏人以自焚形式抗議中國對西藏宗教與文化的壓制,他們中間大部分人因燒傷嚴重而死亡。

中國政府一直指控達賴喇嘛從事分裂,鼓動藏人自焚反抗。中國最高司法機構和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公安部於去年底12月份警告,所有被查證幫助鼓動自焚的嫌疑人將被以故意殺人罪懲罰。

法新社指出,中國當局對藏人自焚屢屢發生但不能預防憤怒不止,便加大對自焚者家人懲罰,向自焚家庭施加壓力,比如禁止他們前往醫院探視。如果自焚者死亡,官方禁止家屬領回遺體,並在沒有家人在場的情形下焚燬屍體。

中國官方還採取一切可能手段,阻止自焚消息外傳,尤其禁止圖片與圖像傳向國外。藏人自焚事件通常是通過與境外流亡藏人組織聯絡傳出,而這些流亡藏人組織又與國際捍衛西藏人權非政府組織有聯繫。

每當自焚事件發生,中國當局都會在自焚地點切斷流通電話通訊,同時根據經常發生自焚的寺廟等地安放的攝像儀器進行監控。所有試圖將自焚信息與音像通過網路郵件或手機信息外傳的藏人都有被長期監禁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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