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華美國人親歷:為什麼中國人這麼冷漠

元旦前夜,我與一幫朋友去三里屯參加一個聚會。正當我們歡快地享受著新年前夜的美好時刻時,一件突如其來的事情讓我們的笑聲戛然而止。

我與我的美國哥兒們傑克走在其他朋友前面100米左右。我倆最先看到大概二、三十個人聚集在路邊,呆呆地看著什麼。一米九三的我踮起腳尖想看個究竟,發現地上躺著一個正在抽搐的年輕姑娘,她全身顫動,頭隨著身體的抖動而不斷撞擊水泥地面。離她最近的人與她只有大概兩米的距離,然而沒有一個人主動伸出手來幫助她--大家完全沒有行動。根據她周圍旁觀者人數估算,這個女孩應該已經躺在地上至少一分多鐘。

我與傑克脫口而出:「醫生!醫生!」但無人回應,人們都沉默地看著我們。我15歲時的第一份工作就是游泳池救生員。我想起了當年救生課上學到的做法,趕緊蹲在她身邊,保護她的頭部,跟傑克一起讓她側身--當時她嘴裡已經冒出了一層白沫,平躺的話很容易造成窒息。那時,我們其他的朋友也過來了,大家開始拚命地到處尋找醫生,也有人撥打了110。

這位姑娘的痙攣完全控制不住,這使我非常緊張。我注意到她右眼上有一個巨大的、新鮮的腫包。我因此猜測她應該是走路時不慎摔倒,在冰冷的水泥地上撞傷了頭而引發了抽搐。過了大概五分鐘,我的朋友湯姆帶著一位中國醫生跑回現場。因為堵車,救護車在30多分鐘後才到達,在這位中國醫生的陪同下,姑娘在昏迷的狀態中被送往醫院。(醫生前幾天聯繫我們說姑娘已經恢復了正常,身體應該不會有長期影響。)

在我的朋友們慢慢恢復平靜時,我的心裏卻充滿了很多令我不安、難過甚至絕望的想法。首先,據我們看到的情況,在我們到場前沒有一個人主動地撥打110,也沒有人想伸手幫助這位女孩。如果他們不知道怎麼救護的話,還是可以蹲下,盡量與她說話,用自己的手或外衣來保護姑娘脆弱的頭部。再者,在我與傑克到場的時候,還有旁觀者用手機拍她抽搐的狀態。在我蹲下幫她的時候,還有一位旁觀者開始用開著閃光燈的手機來拍我們,當時我恨不得立馬搶過他的手機扔在路上。最後,當姑娘稍微恢復了平靜但救護車還沒來的時候,我們試著打車但卻被三個司機冷漠地拒載。我與傑克在路邊支撐著一個昏迷著的、處於生命危險中的女孩,而路過的司機卻一個一個地開走了。終於有一輛出租車願意送她到醫院,但那時我們已經聽到了救護車的鳴笛聲,就決定再等一等救護車。

這件事不免讓我想起在日本留學時,在上課時跟同學看了一部片子,裡面顯示出了當時中國人的冷漠。在同胞被日本人砍頭的時候,其他的中國人只是冷漠的旁觀者。(「第二年添教黴菌學,細菌的形狀是全用電影來顯示的,一段落已完而還沒有到下課的時候,便影幾片時事的片子,自然都是日本戰勝俄國的情形。但偏有中國人夾在裡邊:給俄國人做偵探,被日本軍捕獲,要槍斃了,圍著看的也是一群中國人;在講堂裡的還有一個我。」)。這刺痛了魯迅:那些中國人怎麼能那麼冷漠、無情無義?為什麼不能團結,在同胞遇到威脅時願意互助?

不管是北京、紐約還是無數其他的大都市,在現代大城市裡,我覺得人們不得不互相照顧——城市裡有太多需要躲避的危險。如果我們不願意幫助他人的話,城市將會變成一個空虛、冰冷、沒有安全感的地方。

當時袖手旁觀的人們也許以為他們對此沒有義務,但我,相信還有其他許許多多中國人,都不以為然。我們必須承擔救助的責任。那個姑娘遭到的災禍是無法預料的,它也可以發生在任何人身上。設身處地地想像一下:當一個人一邊發簡訊,一邊走路時,可能突然在冰上滑倒,結果頭撞到地上,無助地在路邊顫抖,頭不斷地碰擊水泥地面。如果這件事發生在我或者我的朋友身上,我希望周圍的人會伸出援手,盡量地幫助我。但那晚先到場的人不僅沒有出手相助,還隨便拍照,這讓我完全無法理解。

此事發生之後,我的很多中國朋友都試圖用「南京彭宇案」來解釋旁觀者的做法。彭宇案指的是2006年在南京發生的一樁很有爭議性的法院判決。南京市民彭宇扶起了一位跌倒的老太太,並陪她前往醫院檢查,檢查結果表明這位叫徐壽蘭的老太太股骨頭骨折,需要進行人造股骨頭置換手術。徐壽蘭隨即說是彭宇撞了他,並向彭宇索賠醫療費。彭宇認為自己是助人為樂,不是肇事者,因此拒絕了老人的要求。在各種調解失敗後,徐老太決定提起訴訟。2007年9月5日,法官作出一審判決,稱「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據社會情理,在老太太的家人到達後,其完全可以說明事實經過並讓老太太的家人將她送到醫院,然後自行離開。但彭宇未作此等選擇,他的行為顯然與情理相悖。」

我的很多中國朋友都告訴我,在中國人的眼裡,彭宇案,開創了一個新的法律先例:在陌生人遇到困難時,不應該介入幫忙,否則你的「行為顯然與情理相悖」。2011年佛山2歲女童小悅悅在先後被兩輛車碾壓後,有18個行人路過而無動於衷,直到一位撿垃圾的阿姨向她伸出援手。當時有媒體分析此事也是受到了彭宇案的影響。

可是,在我眼裡這個判決不可能是造成此現象的全部原因;南京法官的判決結果恰恰可以證明人們對於冷漠已經是習以為常的,要不然他不會覺得彭宇的行為與「情理相悖」。這個判決當然有嚴重的問題,但不能全部怪它。

南京法官開創的先例真的足以讓人們不再願意幫助其他人嗎?我不以為然。也許彭宇案的先例會讓人因為害怕法律懲罰而逃避道德責任,不過,這種視而不見的行為在我們內心的道德法庭真的能夠逃避審判嗎?按照中國儒家思想的性善論,這種現象才是真正與中國傳統道德文化「相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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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潘亞當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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