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體制的生命力是什麼?

在健康的民主政體中,選舉促使政府必須對民眾負責,並有助於權力和平移交。

民主選舉包含的不僅僅是投票和點票。在健康的民主政體中,選舉使政府必須對它所管轄的民眾負責。前提是:
--公民可以自由地選舉自己的政治代表。
--公民可以在要求給與支持的候選人中作出選擇。
--政府官員在一定時期以後必須經過再選舉才可繼續當政。選舉成為對他們政績的定期評判,並有可能讓他們下臺。

具有競爭力的選舉,讓各位有政治抱負的人士感到前景難料,促使他們必須響應民意。

只有定期舉行的並且是自由公正的選舉,才會產生負責任的政府。但是,在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區和後共產主義的歐亞地區,不少新生民主政體的選舉並沒有帶來這種結果。有時候,這是因為選舉程序不規範、不透明、不完全合乎憲法要求。在有些國家,在位官員通過向固定的和有可能爭取到的支持者施惠而左右政治競爭局面,或者製造「假」反對派,騷擾真正的反對派。此外,有些看似民主的政權能夠通過控制選民登記、選民投票率和點票等來延長當政。

虛擬的與真正的民主實踐之間的差距,會因反對派政黨和候選人進行的強有力的競選活動而縮小。這種競選能夠調動公民和公民社會組織,從而推動選民登記、投票和對選舉的監督。這正是1998年在斯洛伐克、2000年在克羅埃西亞和塞爾維亞、2003年在喬治亞和2004年在烏克蘭的重大選舉中出現的情況。在上述每個國家,公民們運用包括投票和抗議示威在內的民主手段,迫使當政的專制獨裁者或他們的既定接班人承認敗選。

政府更替對任何一個政治體制都是挑戰。健康的民主政體能夠順利和平地處理這種挑戰。廉潔的選舉與和平的權力交接向人們表明,今天的輸家可能成為明天的贏家,反之也是如此。勝選者及其支持者必須繼續對其競爭對手的意見作出反響,將下一輪選舉放在視線中。敗選者及其支持者能夠將精力集中於當前和未來的機會,而不是對過去的怨憤。由於相信競選規則下次繼續有效,他們比較容易接受現行政治秩序,不太會謀求用暴力推翻民主政府。

向新政權的每一次過渡都意味著變化,因此也是對政治穩定的挑戰。民主政體可以最大程度地減少這種挑戰,因為定期舉行的競選可以為新生領袖帶來真正的機會,而透明的權力移交有助於勝負雙方接受現實。不過,民主國家對如何權衡穩定與政治活力和變革的關係,做法不盡相同,有些甚至不允許任何人反覆經選舉當政。例如,在美國、俄羅斯、亞美尼亞和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區的30多個國家中,憲法規定了領導人的任職期限。這些限制防止使任何一人掌權時間過久,進而有助於防範獨裁,但同時也使公民們沒有機會再選舉「任期屆滿」的候選人。

因此,選舉在民主體制中有兩個關鍵作用:促使使政府必須對所管轄的民眾負責,以及促進政權的和平移交。這兩項結果反過來給民主政權帶來合法性。一個健康民主政體中的公民視代表制政府為施政的「惟一途徑」。

 

------------------------------------------------------------

【瓦萊麗-邦斯(Valerie Bunce)是康乃爾大學(Cornell University)國際研究系政府研究專業教授兼阿倫-賓恩科布主任(Aaron Binenkorb)。她是研究後共產主義時代的歐洲和歐亞民主與專制問題的專家,合編有《後共產主義世界的民主與專制主義》一書(Democracy and Authoritarianism in the Postcommunist World,2009年)。】

(原題:民主生命力中的元素)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本文留言

作者Valerie Bunce相關文章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