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適房的黑幕,何止只在鄭州發生
隨著鄭州「房妹」事件持續發酵,經適房的分配再次成為了輿論的焦點。記者調查發現,「房妹」事件僅是鄭州經適房腐敗的一個縮影,數據顯示,近年來,供市民公開選購的鄭州經適房房源,僅佔總房源的1/3,其餘都被各級職能部門層層「盤剝」。(北京晨報)
所謂「經適房」,通常是指列入國家計畫,由城市政府組織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者集資建房單位建造,以微利價格向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不難看出,「經適房」具有先天的缺陷。即其兼具普通商品房的所有權屬性和類似廉租房的保障屬性,在缺乏有效監督的機制下,極易為人所操控,變成他人謀私、盈利的工具。畢竟,任何人通過任何途逕取得這種房屋,最終都可以在商品市場將其變現。
鄭州「房妹」所引出的經適房黑幕,無論是土地劃撥領域、房屋開發建設環節,又或者是在最終的「銷售」方面,幾乎所有的環節,都可以被權力操控。幾乎所有的監督環節,都可以流於形式。其間的腐敗,不言自明。而鄭州「房妹」及其家屬的種種表現,也不過是「經適房」先天不足的必然結果,更是全國範圍內的一種縮影。
事實上,回顧媒體這些年關於經適房醜聞的報導,從武漢的六連號到老河口的14連號,到北京大量經適房違規出租,到鄭州的經適房用地上建別墅,再到南陽官辦公司騙經適房項目建商品房……不誇張地說,幾乎每一處的經適房,恐怕都少不了腐敗的身影!
著名經濟學家茅於軾曾說過,「經濟適用房既沒有效益又沒有公平,我反對。」的確,用相對低的價格取得國有土地,再用相對低的價格出售給城鎮居民。如此經適房,除了給個別人製造貪污腐化的機會,除了繼續演繹社會不公,又有什麼正面的意義?
其實,對政府而言,若是真正關心中低收入群體的住房問題,最該做的應當是建設更多的廉租房。沒有產權,並且附加特定的條件、期限。只有這樣,才能在真正保障那些特殊群體居住需求的同時,也能斬斷一隻只腐敗的黑手!所謂的「經適房」,可以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