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一年罰款3000億,這錢哪去了?

12月22日,新華網、人民網、光明網等幾乎全國各大網站,均報導了一條消息,標題為《全國公路一年罰款近三千億為創收縱容超載》。讀完報導,令人怒不可遏。

近年來,在一些城市的交通事故調查中,超載成為了新的「馬路殺手」。然而,作為我國主要交通運輸幹線的公路竟然縱容超載,公路部門應該如何向超載事故中的死者和傷者交代?特別是縱容超載居然為的是創收,錢成為公路部門的唯一追求,人的生命在公路部門的眼中可有可無,這叫世人情何以堪?

公路「三亂」治理了18年,「三亂」現象依然怵目驚心。全國公路一年罰款近3000億,這3000億到哪兒去了,有多少錢進了單位的小金庫,有多少錢進了私人的腰包?這麼多年來一共有多少亂罰款,這些罰款又到哪兒去了?一連串的問題,公眾需要一個清楚的答案。

2009年,四川司機李傑峰向公安部、交通運輸部、財政部發函,要求公開2008年度車輛交通違法罰款收入。然而出人意料的是,三個部門的回覆都說,此信息他們並不掌握。由是觀之,所有的亂罰款真是一個「亂」字了得。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費、罰款收入必須全部上繳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同時,任何人不准向執法部門下達罰款收入任務,地方財政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執法部門返還罰款。國家這些規定為啥形同虛設?執法部門的罰款帳本為啥藏著掖著?監管哪裡去了?陽光哪裡去了?政務公務、路務公開哪裡去了?

整治公路「三亂」,不能僅靠發文件,必須徹底切斷基層執法部門與罰款之間的利益紐帶。只有讓公權在陽光下運行,接受全社會的監督,公路「三亂」才能從根本上得到遏制。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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