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泛民主派提議案彈劾特首梁振英 (圖)

美國之音:香港泛民主派提議案彈劾特首梁振英


梁振英在小圈子選舉中當選香港行政長官時的(資料照片)

香港泛民主派宣布在星期五向立法會主席提交特首彈劾案文,指控特首梁振英就其私人房產違例加建,曾向立法會議員作出失實和誤導的聲明,有違憲法責任,需要啟動彈劾特首程序。

泛民主派在12月19日晚上決定,響應社民聯梁國雄議員所提出的彈劾特首動議。民主派議員在20日召開記者會表示,目前已經有27位議員聯署支持議案,使其議案成為一項有足夠法定人數的提案,他們計畫在21號向立法會秘書處遞交案文。

該案文是由大律師李柱銘、潘熙與法律界別立法會代表聯合草擬。案文指控特首梁振英在立法會的答問大會上公然作虛假和失實言論,涉嫌瀆職。案文還指梁振英當選特首以來,違反基本法第47條有關「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必須廉潔奉公、盡忠職守」的規定。

民主派工黨立法會議員李卓人對美國之音表示,一旦議案能通過,便能啟動彈劾程序,由委任大法官研究泛民主派對特首瀆職的指控,進行調查。如果結果成立,就可以在立法會上正式彈劾,若彈劾成功,就能啟動對特首下臺的機制。

提出議案的梁國雄議員在記者會上表示,這是破天荒的行動,泛民主派已經用盡一切辦法要求毫無誠信的特首下臺。

梁國雄說:「我覺得今天梁振英終於見到老闆,也正式聽到市民通過立法機關代表去唾棄他的聲音,真的太好了,我很開心。」

特首梁振英今天前往北京述職三天。他跟負責港澳事務的國家副主席習近平會面後,會在星期五跟國家主席胡錦濤和總理溫家寶報告香港的現況。

日前,立法會議員李卓人曾經提出,用權利及特權法調查特首梁振英違例加建的議案,但議案最終被否決。

李卓人對這次彈劾特首議案通過的信心不大。他說:「建制派已經統一了觀點,說要保住梁振英,連查都不行,更何況是彈劾。我對彈劾議案得到通過並不樂觀。這是配合民間一月一日要求梁振英下臺的大遊行,即使議會內不能通過,也能得到議會外的市民的支持,出來遊行。」

建制派民建聯葉國謙議員認為,泛民主派所提出的彈劾特首動議理據不足,是在污蔑梁振英。

香港特首梁振英今年6月被港媒揭發他的私人住宅有多處違例建築後,公眾一直對特首梁振英不滿,認為他解釋失實,沒有完全清楚交代事件。


BBC:「彈劾香港特首動議重在象徵意義」


彈劾香港特首動議主要在其象徵意義

正在北京述職的香港特首梁振英受到中國國家總書記習近平的接見。習近平肯定了梁振英積極和務實的工作態度。

然而,以香港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劉慧卿為首的27名泛民主派議員要求梁振英辭職否則對他啟動彈劾程序。

劉慧卿星期四(20日)致信給梁振英,呼籲他於明年1月1日前辭職。

劉慧卿在信中說,根據基本法第73(9)條,若行政長官有嚴重違法或瀆職行為而不辭職,立法會可啟動彈劾程序。

她表示,目前有足夠的理由和證據,顯示梁振英有嚴重違法,瀆職行為。

劉慧卿說,梁振英在僭建問題(違章建築)問題上已經破壞了誠信,不適宜繼續擔任香港特首。

香港時事評論員劉銳紹告訴BBC中文網,香港特首的彈劾程序非常複雜,沒有北京的同意,要撤換特首是不可能的。

根據香港《基本法》第七十三條第九款,如果要彈劾香港行政長官需要五個步驟。

彈劾「五步曲」

首先第一步是由立法會全體議員的四分之一聯合動議(簡稱「調查議案」),指控行政長官有嚴重違法或凟職行為。

如果特首不辭職的話,

第二步便經立法會表決通過,委託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負責組成獨立的調查委員會進行調查。

第三步是調查委員會決定是否有充足證據構成指控,若有的話,

第四步便由立法會以三分之二的多數表決通過彈劾(簡稱「彈劾議案」)。

最後一步是呈交中央人民政府作最後決定。

彈劾動議

目前,已經有27名立法委員對香港特首提出彈劾動議,27名已經超過了立法會全體議員的四分之一。

接下一步,這27名立法委員希望能把彈劾動議拿到明年1月9日的立法會大會上對該議案進行投票。

但劉銳紹說,這一動議案在立法會的分組點票時不可能獲得通過。

他說,目前立法會的70名議員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直選產生,另外一半是功能組別,而功能組別這一塊主要是由親北京的建制派來控制。他們不會同意彈劾梁振英。

不滿

劉銳紹說,儘管這樣,民主派議員還是要這樣做,就是要做出這樣一個姿態,表達香港人對梁振英本人以及政府的不滿和不信任。其象徵意義遠大於實際意義。

劉銳紹說,民主派認為最重要的一點是梁振英作為香港特首在幾次立法會的答問過程中, 都無法給與準確和真誠的回答,甚至一些民主派議員認為梁振英故意說反話,欺騙立法會。

此外,他們認為梁振英也沒有就其違章建築給社會一個令人滿意的交待,而是採取拖延的態度。

同時,梁振英在上任前的競選過程中也涉嫌隱瞞違章建築事情,騙取公眾信任,成功當選特選,這也是泛民派不滿梁振英的原因之一。

本文留言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