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嬰車禍重傷送醫 醫生以先掛號為由拒救(圖)

2012年12月15日中午12時左右,在鹽城市射陽縣射陽港橋十字路口,發生一起重大車禍:一輛五菱之光麵包車在由西向東正常行駛時,被一輛從支路快速行駛的大貨車從車廂後部撞上,麵包車上一對母子摔出車外十幾米遠,23歲的母親當場死亡。

事故發生後,轄區交警趕赴現場,並及時將出生僅89天的男嬰巴成軒在12點24分送至射陽人民醫院搶救。令男嬰的外婆聞乃香意想不到的是,她在醫院急診室樓上樓下找了兩圈只看到四名醫生,而找到醫生後,醫生又以先掛號為由,拒絕對傷者施行急救措施,致使巴成軒未得到及時救治死亡。

記者在接到家屬反映後,隨即趕往射陽調查。

家屬質疑醫院搶救不及時

「110將我孫子送到醫院時還是好好的,我在醫院跪求了一個小時都沒人過問,是醫院搶救不及時,我的孫子才死亡的。」 聞乃香向記者哭訴。

自從巴成軒死亡後,聞乃香及其他家屬一直沒有離開過醫院,她們要求醫院給出合理說法。直到17日下午,射陽人民醫院才在死者家屬多次要求下出具了一份《關於巴成軒醫療爭議情況匯報》,該匯報書載明:嬰兒由於嚴重車禍導致死亡,從入院到死亡時間為三十四分鐘,不存在搶救不及時的過錯。
男嬰的姨奶奶聞乃玉稱,孩子被送到醫院後,她就要求醫生做CT,但在CT室門外敲了20分鐘的門,門才打開。CT室的醫生要求立即轉院,並幫助聯繫110及120將孩子送至鹽城人民醫院,聞乃香聽後立即抱著外孫往樓下跑。

「醫院的樓下停著兩輛120急救車,但駕駛員以沒有醫院出行條不能擅自開走,又因為是週末,沒有值班院領導為我們開條子。我在給他們跪了五次後都沒人理我,反而將車開到牆角去了。」 聞乃香稱。

目擊者:醫院態度太冷淡

65歲的射陽縣臨海鎮人周德花是一名獨臂婦女,她沙啞的聲音顯得異常激動。她向記者證實:「我當時在醫院裡看到一個婦女抱著孩子從一樓一直跑到二樓,當時一樓有兩個男醫生,二樓是一個女醫生,這個婦女看到醫生就跪下,但醫生的態度太冷淡,沒有一個醫生對孩子進行搶救。」



  目擊證人周德花

周德花告訴記者:「我和抱孩子的婦女素不相識,就看她樓上樓下的跪著,一個小時後,看到孩子不行了,沒聲音了,她又要求醫生給孩子接氧氣,醫生卻讓我這個獨臂的人給孩子插氧氣管,不僅是不會插,而且氧氣袋不冒氣,是空的。世道太恐怖了。」

目擊者射陽市民顧凱也表示,死者家屬多次懇求醫院救助或幫助他們安排120急救車送至鹽城人民醫院急救均遭拒絕,其在事發當日12點38分為死者家屬撥打了120電話,但直至嬰兒死亡,也未見醫生實施救助或出動120急救車。

記者調查得知,該醫院直到12點50分左右才為死者進行了CT檢查,但孩子在做完CT四十分鐘後死亡。

律師:醫院未履行義務

針對射陽人民醫院的行為,南京聯創偉業資深律師錢錦斌表示,該醫院以掛號或正在救治其他患者為由,拒絕對重大傷員採取任何急救措施,如情況屬實,就是一種典型的不作為的加害行為。在客觀上導致了傷者因得不到及時搶救並導致死亡,說明該醫院未履行法定的救治義務,致使傷員錯過了最佳搶救良機,應對受害者家屬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從死者家屬反映的情況來看,該醫院還存在週末應急措施不得力的問題。

錢錦斌還表示,醫院將氧氣供給設備交由完全沒有受過專業培訓的人員來對傷員施救,且氧氣袋裡未能及時補充氧氣,是很荒唐的,是典型的玩忽職守行為,一經查實,該醫院應承擔相應責任。



男嬰外婆聞乃香幾度昏迷


截至記者發稿前,記者尚未聯繫到該醫院及射陽縣衛生局負責人,也未得到該醫院的正面回應,該醫院的工作人員張麗雯向家屬表示三天內將給出具體答覆。

原標題:死在醫院的男嬰:躲過了車禍 沒躲過掛號(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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