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瞻前顧後,左右為難

女人一旦決定生子,從那一刻起她的人生就必須面對許許多多的抉擇。這個問題自八零年代女權主義興起開始,就是一個爭論點。我本身因為受到紐西蘭的教育影響,所以一直以來都深信,現代女性絕對不比男性差,

只要肯努力的女人,她的智慧與貢獻,是可以被社會以及職場同儕肯定的。但是在離開紐西蘭後,到了義大利才發現,義大利的女人再怎麼努力,都還是很難爬到高級主管的層次。打開電視,普遍的將女人物化。更別提及至今我們的鄰近國家日本與韓國:普遍女性結婚後,就是直接進入家庭。到了香港,發現坐在高層,已婚有小孩的女性主管,幾乎都要比別人花更多的精力來證明自己的能力。男人呢?男人則是在有小孩以後更備受肯定,因為「父親」這個角色而自動進階,成為有穩重負責形象的父親階級。

辭職V.S工作

其實不管是選擇做家庭主婦的媽媽,還是繼續工作的媽媽們,我覺得都是需要家人與社會的鼓勵,因為這些媽媽們都是認真付出她們全部的婦女,不是所有家庭主婦就是英英美黛子,也不是所有的職業婦女們都是不顧孩子的。

曾經有一個懷孕的朋友,她在知道懷孕以後,就毫不考慮的辭職,那時她對我說「既然決定要有小孩,就要在家好好的全心全意的撫養他」。我個人認為,每個人家庭情況不同,無論最終媽媽們對她們的人生做出什麼選擇,外人不應該自以為是的批評。家庭主婦與職業婦女也許看似是對立的角度,但是相互之間反而應該要更為體諒,我那時回問我朋友「難道工作的媽媽沒有一個人有意要全心全意的撫養自己的小孩嗎?難道只有家庭主婦才是母愛唯一的認證嗎?」

我個人最後選擇工作。懷孕時覺得這是一個很簡單的決定,因為我還年輕,工作沒幾年好不容易開始進入狀況,所以想繼續打拼幾年,而馬先生與家人們也都支持。但是孩子生下來以後,內心就開始搖擺。

因為我想要陪在孩子身邊我想看著她每一個階段的成長,雖然我知道她是不會記得媽媽在她還小的時候在不在她身邊,但是要正式回到工作前,心裏還是不免經過一段內心交戰,最終回來工作以後才發現,在家的我雖然有照顧小孩的成就感,但是那並不能給予我精神上的滿足感。因為我沒有感受到外來的刺激,所以也可以說,在這個階段,家庭主婦不適合我。因為心裏還是想工作,還尚未準備好轉行,既然決定回來工作,產假放多久是所有在職女性最頭痛的問題。

在義大利政府補助的基本產假,是20週到24週不等的有薪假;臺灣產假則是8週,不過現在也在推行有薪的育兒假,而且是夫妻雙方都可以輪流申請的。不過我相信,當初定產假8週這標準的人應該沒生過小孩,因為8週後,不管是自然產或者是剖腹,產婦的身體並未恢復到原本的體力。

8週還是需要休息調養,更別說家裡多一個8週大的新生兒,根本忙不過來,現代人有太多沒有與家人同住,甚至住在不同城市裡,8週的適應與休息,真的夠嗎?

但是話說回來,如果放六個月後再回去職場,工作能銜接的上嗎?會不會回去後已經有人卡位了?這真的是一個左右為難的決定。

香港有10週的有薪產假,我自己因為決定回臺灣生產,所以必須在懷孕34週左右回去待產,因此我自己又跟公司多請了一個月的無薪假。但是放產假前還是有發生過幾次重要事宜並未通知我的情況,當時我感到不是很舒服,為此有和老闆提出。但是老闆簡單的說,可能是寄件者不小心忘記把信寄給我,還以過來人的經驗跟我說,懷孕的人通常會很不安,所以老闆要我別想太多。

但是真的是我們孕婦想太多了嗎?做為中間主管,一封郵件交代重要事宜,上面的老闆與下面的助理都有在收件欄裡,就只有我沒有。

後來聽了家人的意見,在產假期間我還是要求繼續收信follow公司事宜,也許因為如此,回來後,在工作銜接上的問題比較小,但是這不免讓我有所感觸,懷孕真的會影響到女人的工作,因為普遍的公司主管會質疑,生完小孩後的婦女,是否還能像以往一樣加班,一樣賣力。甚至會擔心,會不會回來沒多久就辭職。

這不能怪公司無情,因為這只是人性。不過相對的,如果公司能夠給予有小孩的婦女們有更多的支持與對策,我想這問題應該是可以達到一個平衡點的。譬如:提供職業婦女們有彈性的工作時間與環境,可以讓她們進公司上四天班,在家上一天。現在大部分的工作,都是透過email或者是電子文件,所以不見得一定要坐在公司裡不是嗎?難道真的要出現在公司裡才算有認真上班嗎...

本文留言

作者張元宜相關文章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