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妻假婚移民 中國夫來臺等10年

進行10年的計畫眼看得逞,卻被兒子一句話破了功?

中國兒電話說溜嘴

中國婦人徐麗紅10年前與中國老公劉慶三離婚,改嫁大她34歲的臺灣賴壹夫(當時64歲),但2009年她取得臺灣身份證後,隔年初就離婚,又和中國老公復婚,再接他來臺,移民署當著她面打越洋電話至中國,他們的兒子說「爸媽沒離婚呀」,這才戳破。

臺中第二專勤隊調查,徐婦(現在40歲)很能幹,今年初斥資百餘萬,在臺中市新社區闢建香菇寮,記者昨訪徐婦,她正和中國老公、外勞忙著剪袖珍菇。她解釋,因兒不願家醜外揚,才騙稱父母沒離婚,實際上他們因個性不合、10年前就離婚,兒女長大後力促重聚;老公則說,他下個月就回中國,不會拿臺灣身份證,「年紀大了,拿到也沒用」。

今年4月,臺中第二專勤隊發現,徐婦與中國老公劉慶三(現在41歲)於2002年離婚,不久就改嫁石岡區的九二一災民賴壹夫(現在74歲),而仲介徐婦嫁來臺灣的臺灣人管義能(現在61歲),10年前也娶了徐婦的妹妹,但徐妹後來被查出坐臺陪酒而遣返中國。

賴某說,地震後生活困頓,他又單身,管某找他當人頭丈夫,約定先給7萬台幣,婚後第三年起每月再給5000元,至離婚為止共獲30多萬元,條件是「不能碰,不同房,不能反悔提告」,賴說,徐婦在新社打工,有按月給他5000元,但2人沒住一起。

婦喊冤:不懂法律

專勤隊訪談徐婦為何和中國老公復婚?她說是在中國的兒子提議父母複合,隊員當場打電話至中國,兒卻說「爸媽沒離婚,媽媽去臺灣,不時還回來團聚」,無意間戳破謊言,但徐婦與老公解釋,當年因不想影響年幼子女,才會隱瞞。專勤隊依偽造文書、兩岸條例函辦,徐婦喊冤,指當初嫁賴,並沒協議「不同房」,她每月給賴3000元零用錢,賴卻亂講話,她想出國,賴不肯,2人才離婚;她在臺灣每月工作所得才2萬多,經營香菇寮的錢是向老家親友借貸,只因不懂臺灣法律,就被誤為假結婚真移民,實在很辛酸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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