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時期,毛澤東主政的當局下發給北京市各單位一份20人的處決者名單,這是一份已定罪定刑的待處決者名單,其中都被冠以「現行反革命叛國犯」。在這20人當中,除遇羅克之外的19人,包括楊淑辰、王佩英、馬正秀三名女性在北京10萬人公審大會後被處決。而這三位女性的共同特點就是都非常漂亮,被認為毛澤東文革中處決的三位絕色美女。
馬正秀
王佩英
1970年1月9日,「中國人民解放軍北京市公檢法軍事管制委員會」下發給北京市各單位一份20人的處決者名單,由單位革委會和「工宣隊」、「軍宣隊」組織「革命群眾」討論並最後提出所謂「處理意見」的「內部材料」。實際上是一份由當局已定罪定刑的待處決者名單及「罪行」簡介。
這份擬「處決者名單」20人,分為17樁案件。其身份和「罪名」分別如下:
1、楊淑辰,女,48歲,北京通縣人(職業不詳),罪名:「現行反革命犯」;
2、唐志強,男,25歲,北京市西城區少年科技站天文輔導員,罪名:「現行反革命叛國犯」;
3、宋惠民,男,49歲,山東省人(職業不詳),罪名:「現行反革命叛國犯」;
4、鄧振鐸,男,26歲,北京市海淀區人(職業不詳),此次被捕判刑前亦曾因「反革命」罪被捕入獄,罪名:「現行反革命叛國犯」;
5、尉尤山,男,45歲,無業,住北京市東城區,材料上稱其為資本家、國民黨員,罪名:「現行反革命犯」;
6、王宗海,男,52歲,山東人,資本家,住北京東城區,罪名:「現行反革命犯」;
7、劉鎮江,男,40歲,北京市人,「軍統特務分子」,罪名:「現行反革命集團首犯」;
8、於江林,男,40歲,北京市昌平混凝土構件廠合同工,罪名:「現行反革命集團首犯」(劉、於二人系編號為7的同一案件);
9、宗福海,男,32歲,北京市密雲縣人,罪名:「現行反革命犯」;
10、侯慶龍,男,28歲,北京市密雲縣人,罪名同上(宗、侯二人系編號8的同一案件);
11、元令秀,男,34歲,山東省人(職業不祥),罪名:「反革命集團首犯」;
12、孫義,男,32歲,河北省人(職業不祥),罪名:「反革命集團首犯」(元、孫二人系編號為9的同一案件);
13、遇羅克,男,27歲,北京市人民機械廠徒工,罪名:「現行反革命犯」;
14、王佩英,女,54歲,鐵道部鐵路專業設計院勤雜工,罪名:「現行反革命犯」;
15、李定一,男,44歲,河南省人(職業不祥),右派,並因此多次被拘和「勞教」,罪名:「現行反革命犯」;
16、唐讚義,男,32歲,北京煤氣熱力公司調度員,罪名:「現行反革命犯」;
17、李世安,男,43歲,北京木城澗煤礦工人,罪名:「現行反革命犯」;
18、馬正秀,女,38歲,北京自然博物館講解員(其父被定為「歷史反革命」,其兄亦因「軍統特務」罪被處決),罪名:「現行反革命犯」;
19、王步雲,男,60歲,北京市海淀區大鐘寺小學合同工,此前其兄被處決(罪名不祥),罪名:「現行反革命殺人犯」;
20、張長利,男,22歲,北京市平臺區蘆溝橋公社農機廠工人,罪名:「現行反革命殺人犯」。
在這20人當中,只有3名女性。1970年1月27日,除遇羅克之外的19人,包括楊淑辰、王佩英、馬正秀三名女性在北京10萬人公審大會後被處決。當中王佩英死得最慘,由於擔心喊反革命口號,她的咽喉被細繩勒住。在押往蘆溝橋槍決的囚車上,就已被勒死。
馬正秀,北京自然博物館講解員,丈夫趙光遠是人民文學出版社編輯。文革時,紅衛兵與造反派到處寫標語「打倒某某某」,馬正秀看不慣,便常將「打倒」二字塗掉,再換上「萬歲」,諸如「劉少奇萬歲」之類,遂於1967年被捕。丈夫1969年跳樓自殺。
王佩英,著名企業家國美電器董事局主席張大中的母親。1968年10月中共八屆十二中全會將國家主席劉少奇定為「叛徒、內奸、工賊」,王佩英堅持自己的立場,同期在公開場合呼喊口號「劉少奇萬歲」。1968年10月21日被北京市公安局軍管會在專業設計院關押地點以所謂現行反革命罪名逮捕。之後在市各區及郊縣多次游鬥,王佩英對其觀點,始終沒有妥協。
楊淑辰,被指控充當外國特務,大肆盜竊機密情報,書寫反動文章。
(本文略有刪減)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