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給自焚定罪 要嚴懲自焚藏人

中國甘肅省甘南藏族自治州黨報《甘南日報》12月3日發表評論員文章,透露了中國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和公安部聯合下發的有關《依法辦理藏區自焚案件的意見》。

《意見》認為,「自焚案件中的自焚者不同於一般的厭世自殺者,普遍具有分裂國家的動機,其自焚行為屬於違法犯罪行動。」根據《意見》,組織、策劃、煽動以及幫助他人實施自焚,本質上是故意剝奪他人生命的嚴重犯罪行為。《意見》指出,對實施這類犯罪行動的人以故意殺人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要作為打擊重點予以嚴懲

這份文件說,對自焚者本人也要依情節嚴重程度,對造成重大危害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過,文件沒有說明,如何才能追究已經死亡或重傷的自焚者的「法律責任」,只是說「在自焚現場起鬨鬧事,抬屍遊行、阻礙民警醫護人員施救的,都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糾集多人為自焚者送葬、募捐,經制止拒不服從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文件沒有說明如何或根據什麼標準為上述「人員」量刑。

這份文件說,藏區的自焚案件是「境內外敵對勢力相互勾結,有預謀有組織策劃,煽動分裂國家、破壞民族團結,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重大惡性事件」。

北京一直指責達賴集團煽動藏人自焚。不過達賴喇嘛最近表示,中國政府在對他個人指責之外,並沒有檢討導致藏人自焚的真正原因。

中國境內藏區藏人反抗中共壓制的自焚行動近一個月來急劇增加。據藏人作家唯色博客《看不見的西藏》對藏人自焚事件的統計,11月到現在,有30名中國境內藏人自焚。

*三年多 近百藏人自焚*

甘南地區被認為是藏人自焚的「重災區」之一。據藏人行政中央的統計,從2009年2月27日到2012年12月3日,共有97名藏人自焚。其中10名自焚藏人來自甘南地區。

*流亡議員格桑堅讚:「惡法」反映無賴政治*

藏人行政中央人民議會議員格桑堅讚12月6日接受美國之音電話採訪時表示,中國最高法、最高檢和公安部的這份《意見》是一種無賴政治的表現,實際上中國是一個沒有法制的國家。

格桑說:「現在說自焚是一種違法行為,到底違反了哪一條法律,它沒有說。大家都知道,第一,中國是沒有法制的國家;第二,這種下發的文件是一種無賴的政治。」

格桑議員說,中國境內的自焚事件不是孤立行為,當地藏人對自焚藏人和他們的家人都盡力表達慰問,進行募捐活動。格桑認為,中共當局把這些慰問活動定性為違法犯罪,這實際非常危險。不僅不能緩解藏區的緊張局勢,反而會導致更嚴重的反抗。

格桑說,中共十八大之後,新領導層上臺,但是沒有看到在民族政策方面有緩和的跡象。

*達瓦才仁:走中間道路 實現雙贏*

達賴喇嘛駐臺灣代表達瓦才仁同一天對VOA表示,對境內藏人嚴厲打壓只能產生惡性循環的結果。他認為,中共當局恢復跟藏人行政中央的對話,以「雙贏」的思維解決西藏問題,對中國,對包括西藏在內的所有民族都有好處。

達瓦才仁說:「如果通過對話,通過雙贏的方式,以達賴喇嘛的中間道路解決西藏問題,這是雙贏的。而且對中國,對所有的民族都有好處。而這裡面中國其實什麼都沒有失去,它只是放棄了同化西藏民族,消滅西藏民族以及打擊藏傳佛教的這樣一個對這個國家,對這個民族都沒有任何意義的政策而已。」

達瓦才仁指出,中共必須從改變它的民族政策入手來解決包括西藏在內的民族問題,否則只是通過統戰、通過耍伎倆、搞謀略的手法,安撫少數民族,最終只能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對話基金:給自焚定罪 無助解決藏人不滿情緒*

設在美國舊金山的非政府組織《中美對話基金會》12月5日在它的刊物《人權報告》上指出,中國給藏人自焚定性為犯罪行為,對化解藏人的長期不滿情緒沒有任何作用。對話基金會認為,藏人選擇自焚表達不滿,或許是他們讓外界瞭解藏人苦難和他們受到屈辱的唯一途徑。

對話基金會主要關注被中共關押的良心犯的權益以及爭取釋放問題。它的創辦人是約翰.卡姆,他的中文名字叫康原。

美國國務院西藏問題特別協調員、國務次卿瑪麗亞.奧特羅12月5日在講話中對中國藏區的暴力事件和藏人頻繁自焚事件深表關注。她呼籲中國政府允許藏人用自由、公開、和平的方式表達不滿。

(原題目:北京要嚴懲自焚藏人 流亡議員:給自焚定罪於事無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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