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槍殺假「劫匪」,天方夜譚竟成真

一個所謂的「人民」警察 ,居然無中生有炮製「搶劫、綁架案」,並開槍打死「劫匪」,還因此立了二等功。——聽起來,這簡直就是天方夜譚。然而,這一切並非杜撰出來用以娛樂的故事,而是確確實實的事實。

南方日報11月28日訊,深圳市龍崗公安分局龍新派出所民警李某坤立功心切,於2012年7月1日晚精心策劃了一場假搶劫案,「劫匪」綁架「人質」後,他假裝接「警情」趕到,竟開了真槍將假劫匪打死,警方事後為他申報了二等功。

我想,這樣的情節如果你說給別人聽,估計沒人不會認為你是瘋子。但事實證明,真正瘋了的是那些手握生殺大權、又完全喪失了理智和良知的「人民公僕」。此一役再次證明,豺狼已經不屑於再用羊皮來偽裝,開始肆無忌憚地、毅然決然地發作獸行。根本無需顧忌人倫道德、天地良心,甚至不必再問生命究為何物。這真是一個史無前例、無與倫比的動物世界。

警察,每個國家都有,維護社會穩定,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是全世界所有警察的共同任務。尤其在中國,警察被譽為「人民的保護神」。可是現實一次又一次告訴人們,中國的警察儼然蛻變為人民的公害、窮凶極惡的殺人魔王。那麼,在中國還有什麼人是值得信任的呢?還遑論什麼繁榮穩定呢?

我無意於詆毀任何人,任何體制制度,但人民的保護神在這些年裡不但沒有給人民提供保護,反而荼毒人民的事實比比皆是。這到底是人的問題,還是制度使然?

這些聽起來像天方夜譚的故事,其實在當今的中國社會絕非偶然。所以經常會聽到人們自虐地說:想想活在中國,就什麼也不覺得奇怪了。

記得去年或者是前些年,某地公安局集體製造冤案,將被害人亂槍打死,上演了一部街頭槍戰大戲。這樣做 ,目的是為了私吞被害人上億元的家產;2005年,遼寧阜新公安局副局長王曉雲夥同法院等單位,不惜羅列莫須有的罪名加害舉報人;而重慶公安機關近年來為了打擊異己,吞食財產,借「打黑」之名,行「黑打」之實,早已臭名昭著於世;諸如警察參與非法強拆,視老百姓生死於不顧的惡行,更是數不勝數。不僅如此,手持殺人工具的警察已經不止滿足於殘害手無寸鐵的百姓,對同類也敢於痛下殺手。就在兩個月前,深圳羅湖公交派出所某副所長與另一位民警因意見不合,竟然拔槍互射,雙雙身亡。

由此可見,警察可以說是中國最大的安全隱患。而這一隱患很難根除的原因是他們手裡有槍,卻又全然不知槍支對他們的意義和用途所在。在警察看來,擁有槍支就是擁有了權力,擁有了在普通百姓面前強勢的資本。而這些資本正好是體制一廂情願地賦予他們的,雖說在賦予他們權力的同時,也賦予了他們責任,但面對利益的時候,責任的砝碼之重又有幾成?這根本不是個人利慾熏心使然,而是整個權利集團背信棄義,無所約束造成的。

試想,深圳如此素質的人當初是怎麼進入警察隊伍的?難道不該進一步查實?而被槍殺的冒充「劫匪」身後,難道不會有更多不為人知的故事?可以想像一下,「劫匪」絕對不會是置身事外的普通人,要麼是該警察心中憎恨的對象,要麼是在警察部門有案底的人,還有一種可能是與這名警察或公安機關有利害衝突的人。之所以能說服他冒充一次「劫匪」,必然經過一些承諾,才使得該「劫匪」不得已而為之。可他怎麼也沒想到,警察在舉起槍的那一刻,已經不再是一名警察,同時也不再是人了。就這樣,人性與獸行在瞬間完成了順利的過渡,「劫匪」的生命如一股青煙消失在天際。可悲的是,到此一切都晚了,他已經再沒有機會覺悟了。

「劫匪」的死,只是一個個體的悲劇,或者說,警察因此立功受獎,也不過是一個個人的利益。最可氣、最可恨、最可悲的是,中國走到如此瘋狂的地步,居然還有那麼多人迷戀在虛假的口號裡不自覺、不醒悟,已是其心可誅了!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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