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賢集》揭示了一個天理:「侵人田土騙人錢,榮華富貴不多年。莫道眼前無可報,分明折在子孫邊。」這話真的在本文中應驗了。
據清朝吳惠叔介紹,在他的家鄉有一個大戶人家,生有一個男嬰。後來男嬰得了重病,而且越來越重。家人請來名醫葉天士診斷治療,診斷的結果是:脈現鬼症,非藥石所能治療。
後來,家人請來一位道士,建醮作法。至半夜的時候,忽然間陰風颯然,侵人肌膚。醮壇上的燭光變得黯碧無光。那個道士橫劍閉目,仔細查看內中緣由。
過了一會,道士走出門外,對這家主人說:「不是我誇口,再厲害的妖魅我也能驅除它,我有這個法術。但是你欠下了宿世的孽債,我卻無能為力。我雖然有解釋之法,怎奈它不肯答應解釋。要從根本上解決這個難題,還得你本人起作用。這件事關係到人倫綱紀,又聯繫到天理律條,即使我寫神符拜奏天庭,也不能上達神霄玉帝,因為這是你的父親陰魂所為。你父親遺下一個年幼的弟弟,你的哥哥遺留下兩個孤兒,你不該用手段計謀蠶食鯨吞他們的家產,致使這些孤兒流離失所,飢寒交迫,無依無靠。你卻任其呼號受罪,毫無憐憫之情。你的父在九泉之下痛徹肺腑,向地府冥官苦訴冤情。冥官發給他牒文,准許他向你家幼子索債償冤。 我雖有法術,只能為人祛鬼,不能為子驅父!實在愛莫能助。」
不過幾天時間,他家的嬰兒果然死了,後來再也沒生兒子。這個報應之後使他良心有所發現,想方設法找回兩個流離失所的侄子,立侄子為嗣。
(事據《閱微草堂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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