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港法官指一國兩制去向須於2030年解決
中國承諾香港五十年不變,即「一國兩制」治港方針理論上在2047年終結,香港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建議,香港日後去向,要在2030年解決,若港人能認同一國及兩制同樣重要,便有信心香港可繼續保持法治及司法獨立等核心制度。
李國能的言論,實效上與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在十八大報告中提及港澳政策時的(中國)一國先行、(香港)兩制為次的基調有出入,亦預示了港人與中國內地人對香港應以中國國家主權抑或在香港實施有別於內地制度的兩制差異的爭論將會持續。
香港司法獨立近期備受挑戰,提早退休的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8日出席香港大學法律學院一項公開活動致辭時表示,香港的發展充滿挑戰,在抓緊中國經濟迅速發展契機的同時,鬚根據《基本法》處理政制演變帶來的衝擊,期間須要堅定不移,維持以法治為核心的司法獨立,因為這是香港社會的基石,對維持繁榮穩定十分重要,亦是一國兩制的核心部分,「永遠不能被動搖,更絕不容被侵犯或改變」。
他續稱,北京中央政府承諾在港實行一國兩制,五十年不變,這承諾將於2047年屆滿,「一國兩制的去向及未來,得要早於2047年,恐怕在2030年左右便得解決」。他又說,法律學院學生屆時在討論中扮演重要角色,只要他們認同一國和兩制在憲制構思中同等重要,不可分割,他便有信心香港作為中國的一部分,將能繼續維持其獨特性,以及保持法治及司法獨立的核心價值制度。
李國能沒有解釋為何提出討論一國兩制去向的年限,但回顧香港前途談判的開始,當年的英國政府是因為商人提出的地契合約年限問題而於1979年由時任香港總督麥理浩向當時的中國領導人鄧小平提出香港的前途問題,即在1997年期限前的十八年開始投石問路,繼而展開諮詢,結果在1984年,即回歸前十五年簽訂中英聯合聲明,敲定香港前途。以此計算,李國能建議在2047年「五十年不變」屆滿前十七年左右解決問題,亦是有跡可循。
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同樣基於契約年限問題,認為須及早開始討論「五十年不變」之後的情況。他解釋,很多銀行按揭都是以二十五年為期,並以地契為基礎,若這些抵押失效,銀行便會完全沒有保障;而新界地契期限亦只是到2047年,其後便可能失效。
不過,身為親北京政黨民建聯的主席譚耀宗認為,沒必要提早討論,因為現時距離2047年還有一段時間。而行政會議成員張志剛亦指出,香港是中國一部分,即使要談,也不會如中英兩國談判般艱鉅,質疑是否須要如此早便開始討論。政協委員劉夢熊更指出,已故領導人鄧小平曾經表示,若「一國兩制」有效,香港一百年不變亦可,何況中國正向香港靠攏,相信三十多年後,香港亦不會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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