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桑德)
我們總以為說出「我已經不愛你了」、「我沒那麼喜歡你了」是殘忍的,然而,當你自己深知答案就是這個的時候,用其它的說法或方法離開現在身旁的這個人,難道就不殘忍嗎?
最近周遭很多女性友人有類似的情形,有些人抱怨著戀情「有問題」、「要分手」,但說著說著,一、兩年又過去了。其中一部分的人在最終分手時,身邊早有了暗自欣賞的新對象(但可能只是在曖昧階段),而提分手的說法通常是:「我想要過新的(有挑戰性的)生活」、「我們之前本來就有太多的問題」等等。
事實上,我並不認為放棄現在身旁的人,轉而選擇一個新的對象是錯誤的!有些感情確實走入停滯期,生活沒有新的進展,更沒有新的刺激,此時某個人鑽進縫隙碰觸到你空虛的心靈時,也就理所當然被「蠱惑」了。用「蠱惑」我想是蠻貼切的,如果你周遭也出現了類似情形的友人,你們或許也會這麼認為。她們總是說著目前遇到的對象有多好,可以給她和之前不一樣的全新的生活,那才是她們想要的。
我想人總是會愈來愈懂得作出對自己更好的抉擇,不論是一個新對象、一個新環境,或是一個新生活,所以為何不能給自己一個新的機會?
問題是,在這樣的情形下,你真的有勇氣說不愛嗎?放棄一段平穩的感情,選擇我們認為更好的新契機,確實令人徬徨!正因我們沒辦法衡量失去的和即將得到的份量是否平衡。
但既然抉擇了,就請勇敢前進吧!至於那些已經在心裡面偷偷選擇了新對象的人們,也請勇敢地面對自己,並向對方說出真相吧!因為再多的其它說法,看起來都只是像在自圓其說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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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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