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套不算強姦,踩腳卻要勞教

那些腦袋裡挂不住2兩板油的猛女們儘管被人詬病不斷,但絲毫不影響更多的腦殘後起之秀前仆後繼。究其原因,我以為套用魯迅先生的名言格式或許能表達的更加清晰:此女本不牛逼,只要日她的人足夠硬,她自然也就變得牛了。

鳳凰衛視11月2日 《天下被網羅》視頻報導:今年7月份,倆青年到承德一家餐館用餐,期間有一青年不小心踩到了某女公務員的腳。為此,該男子兩次向被踩者道歉說對不起,可是該女子不依不饒,態度極其囂張,就說沒聽見,導致爭執。隨後,這兩名男子中的其中一位與趕來勸架的一個朋友被警方帶走拘留20天,並罰款1000元。不僅如此,被拘青年還將被勞教一年。據網友進一步爆料:原來啊,當地派出所是為了完成行政拘留和勞教任務才這麼干的。

至於派出所是不是為了完成任務才將踩腳青年勞教,不好說。即使真是為了這一目的,相信警方也絕不可能承認,這你懂得。不過,據此我堅決相信,被踩女子絕非常人。想想看,如果踩到的是一位賣瓜的老婦,派出所能這麼大動干戈嗎?現在已經明確的身份信息是,被踩女子系公務人員。要不說,有錢沒權你也牛逼不到哪裡去!這大概也是為什麼有那麼多人擠破腦袋衝擊公務員行列的原因所在。

按理說,在公共場所,相互間踩踏、碰撞一下本是常有的事,說聲對不起則可相安無事。可是,這一事件提示我們,有的時候,問題並不那麼簡單,這要看被衝撞的對象而論。比如被冒犯的對象像這位女公務員,怎麼能說聲對不起就算完事?你們個平頭百姓膽敢向咱撒一點塵土,立馬讓你嚐嚐鐵窗生涯的滋味。所以說,被日的與日她的人都不是好惹的,那可是利益鏈條上緊緊牽制、不可或缺的兩個環節。想想看,這名公務員女子是被誰慣日的,派出所自然是其中之一。

無獨有偶,與此結果截然相反的是, 今年5月,貴州畢節阿市中學26歲的英語女教師周琴被鄉國土資源管理所所長王忠貴強姦了。報案後,涉案派出所教導員斷然對受害人說「帶著套子行事,不算強姦!」由此看來,日與日絕不可同日而語。一個臨時被聘用的老師,顯然沒有被進一步利用的價值,所以,日就日了,日了也白日。更何況,屬於套外興奮,怎麼能算強姦呢?誰叫這位女教師不摟著所長的大腿哼哼唧唧配合,成其美事呢?

(有刪節)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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