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萬貪官被查只2萬受追究 說明什麼

中共18大召開前夕,官方媒體連續發文強調該黨17大以來執政黨的反腐決心和成績。但是,新華社公布的腐敗官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人數遠遠超過移送法辦的人數,耐人尋味。

*賀國強談反腐 紀律處分者遠超受刑責人數*

中國新華社10月15號報導列舉了來自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部的一組數字:2007年11月至2012年6月,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接受信訪舉報660.6萬餘件(次),立案64.3萬餘件,結案63.9萬餘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66.8萬餘人。這種數字只提到受到黨紀和政紀處分的人數高達66.8萬,沒有提到其中有多少人被移送法辦。

而新華社10月8號的一篇關於中紀委負責人賀國強講話的報導指出,據統計,從2007年11月至2012年6月,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64萬多件,結案63萬多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66萬多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處理2.4萬多人,堅決查處了薄熙來、劉志軍、許宗衡等一批重大違紀違法案件。

這篇報導中提到的幾個數字與前一篇報導提到的數字吻合,但同時引人注目地出現了「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處理2.4萬多人」這樣一個官方統計數據,跟受到黨紀政紀處分人數差距懸殊。

*胡星斗:權力網庇護大多腐敗官員*

中國問題學者、北京理工大學教授胡星斗並不這樣認為。他對美國之音表示,之所以大部分遭查處的貪腐官員不能移送法辦與中共黨內和政府內的權力網有關,被移送法辦的官員通常是沒能得到權力網庇護或者被邊緣化的人。

他說:「犯了錯誤,甚至違法犯罪了,因為有權力網罩著,很多領導幹部也可以免於刑事追究。這種情況在中國太多了。我也曾經有過計算。在中國,大概只有百分之一不到的貪官被查處。就是貪官的查處率大概只有百分之一。」

胡星斗表示,中紀委在查辦腐敗案件方面做出了很大努力,有很多功勞,但是它查處腐敗官員的力度遠遠跟不上腐敗案件滋生的速度。

*胡星斗:關鍵在於制度*

他根據自己平日瞭解的情況指出,有些級別較低的科級幹部以及有些富裕地方的村幹部的犯罪金額也很驚人,由於有上級政府裡有高級別官員保護,依然得以逍遙法外。而有些市一級腐敗官員,在省裡或中央有保護傘,即使有再多檢舉信,也沒有受到查處,或者只用黨紀政紀處分從輕發落。

這位關注中國反腐倡廉進展的學者指出,要從根本解決中國日益惡化愈演愈烈的腐敗問題,不能光靠中紀委這樣的黨內機構,需要從制度上入手,加強司法獨立和媒體監督,並且要制定和實施陽光法,在法律上確立官員財產申報和公開制度,將領導幹部的財產攤在陽光下由國民監督。

原題目:66萬貪官被查,只有2萬多受刑事追究,說明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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