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菲演唱《傳奇》侵權案 原告索賠350萬(圖)

備受關注的「版權擁有者孫湧智狀告王菲演唱《傳奇》侵權案」日前有了重大進展。昨日下午,記者在北京從資深法律人士丁笑天處獨家獲悉, 《傳奇》的版權所有者老孫文化(北京)有限公司,已正式將王菲所在的香港金牌經紀人陳家瑛公司列為被告。日前,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昨晚,《傳奇》擁有者孫湧智,向記者證實了這一消息。

「我還要求王菲公司賠償我350萬元。」昨晚,《傳奇》的版權所有人孫湧智告訴記者:「這個官司,與王菲個人沒有關係,我主要告王菲所簽約的公司侵權。王菲在2011年至2012年的全國多場巡演個唱中,未經我的同意演唱了《傳奇》,這是嚴重侵權行為。因此,我全權委託資深法律人士丁 笑天等人全權代理此案。」

《傳奇》是歌手李健在2003年發行的專輯《似水流年》中的一首歌,此歌版權在2008年被李健的朋友孫湧智買斷。按合同,《傳奇》只允許曲作者李健演唱,他人演唱必須得到孫湧智本人同意。2010年王菲在春晚演唱《傳奇》,便是經過了孫湧智的授權。

昨日,就《傳奇》「侵權」一事,記者聯繫到王菲的經紀人陳家瑛。她表示,目前,公司還沒有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和傳票。王菲只是在個唱上演唱《傳奇》,因演唱會未出DVD,並不涉及版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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