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大學生村官被勞教: 「不自由毋寧死」(組圖)
圖為任建宇父親接受採訪
「不自由毋寧死」T恤(資料圖)
昨日,備受關注的重慶彭水縣大學生「村官」任建宇轉發負面微博被勞教申訴案在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去年4月至8月,任建宇在網上以多種方式發表批評、「攻擊」政府言論,被重慶市勞教委決議勞教兩年。其父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勞教決議。
雙方爭論焦點
1:是否已經過了訴訟期限?
記者在蓋有重慶市勞教委公章的《答辯狀》複印件中看到,重慶市勞教委陳述說:「任建宇在收到勞教決定後,沒有在法定時效內通過其親屬代理提起行政訴訟,也沒有向有關人員提出訴訟意願,其訴訟權利已經喪失。這次起訴超過最長起訴期限,應當駁回。」
對此,原告任建宇的代理律師浦志強 (微博)駁斥說:「勞教委這樣的一種答辯,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因為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期間,不計算在起訴期限之內。這個是《司法解釋》明確規定的。任建宇現在還被關著,當然不具有行政起訴期限的問題。」
據旁聽人員透露,有關是否超期訴訟的問題,法院並沒有當庭給出結論。
2:勞教決定是否合法?
據原告律師和旁聽人員透露,重慶市勞教委在《答辯狀》中陳述道:「為發泄對我政治制度的不滿,任建宇曾鼓吹、醜化妄圖改變我政治體制。任建宇已構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這一事實。檢察機關認為任建宇犯罪情節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根據國務院《勞動教養試行辦法》有關規定,對任建宇做出勞動教養兩年的決定是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
對此,浦志強律師說:「重慶市公安局所有的證據都是證明任建宇不構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他這個結論自己都寫得很清楚,然而重慶市公安局依然向重慶市一分檢請求批准逮捕他(任建宇)。2011年9月23日,重慶一分檢當天做出決定,不批准對他進行逮捕,就說他不構成犯罪,因為情節輕微。不管原因是什麼反正是沒有批准。在這種情況下,重慶市公安局應該立即放了他,但是重慶市公安局居然在當天做出了這個勞教決定。」
背後
或影響我國勞教制度改革進程
當天,包括媒體記者、原告家屬在內的多位旁聽人員旁聽了庭審過程。任建宇的精神狀態並不好。法院未當庭宣判。
9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布了《中國的司法改革》白皮書。中央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姜偉表示,改革勞動教養制度已經形成社會共識,相關部門作了大量的調研論證工作,廣泛聽取了專家學者和人大代表的意見和建議,正在研究具體的改革方案。
一些法律界人士紛紛猜測,這一次任建宇被勞教案的庭審結果將很可能影響到我國勞教制度改革的進程。而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洪道德認為,這一案例更多的是從執法的合法性、嚴肅性上提供更多的借鑒意義。
怎麼進去的 要怎麼出來
任建宇父親:怎麼進去的 要怎麼出來
去年9月,24歲的大學生村官任建宇在兩年試用期滿,正在公示等待轉正的時候,因為在微博和QQ空間裡複製、轉發和點評「一百多條負面信息」,被重慶市判勞教兩年。
曾購文化衫明志
任建宇在重慶市涪陵勞教所。任建宇曾經讓女友幫他在網上訂購一件印有「不自由,毋寧死」字樣的文化衫。這件衣服後來被警方作為物證收走了。
他的QQ空間裡,被認為是「負面信息」的,都已經刪除。留有一些詩歌、散文和與愛情有關的段落。任建宇的一位女同學介紹說,任建宇實在,他不會曲意逢迎。
父親:要清白地出來
任建宇的父親任世六僅僅上過一兩個月學,是個泥水工。
事發時,兒子安慰父親說,你放心,我最多20年就會平反。父親趕快制止他。兒子又安慰父親說,你放心,我兩年就出來了,擺個小攤哪裡不能生活。
當有關方面迫於輿論的壓力到勞教所找任建宇,談放他出來的條件時,他的父親卻不含糊:怎麼進去的,要怎麼出來!意思是要清白地出來。
(原標題: 重慶大學生村官「不自由毋寧死」T恤被作勞教物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