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遼寧警察槍殺百姓,看中國的變態
中國是一個令人匪夷所思的國家,從來沒有一個民族像今天的中國這樣變態。
9月21日,遼寧省盤錦市興隆臺區一村民為征地補償與現場民警發生衝突,被執法民警開槍射擊,當場死亡。隨後,經檢察機關認定,該警察屬正常執行公務活動,槍支使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
從相關新聞得報導中我們得知,這是一起沒有取得補償共識的強制拆遷。這就是說,拆遷部門有錯在先,而到現場執法的警察的主要任務是平息拆遷與被拆雙方的矛盾。按照邏輯推理,如果「執法」警察不是有意袒護強拆,那麼就不可能出現被害人「阻撓執法、妨礙公務」的行為,自然也不會付出死亡的代價。所以,我們有必要追問一下,警察到事故現場到底是「執行公務」還是「維護私務」?
但不管怎麼說,這些矛盾只是「人民內部矛盾」,為什麼非得置人於死地?與之相成鮮明對比的是,日本強佔我釣魚島算不算「違法」?日本巡邏艇圍追阻撓我漁政執法船,算不算「妨礙公務」?彼時彼刻,我們執法部隊捍衛法律的正義在哪裡?維護公義的勇氣在哪裡?為什麼寧肯舍棄國家領土、民族主權,而不願意讓一個維護自我權益的弱勢百姓存活下來?
這一連串的反問,並非心存反政府、反社會的意識,但說心裏話,我們對這樣的政府真的很失望。一個不為老百姓生計考慮的政府就是一個荒唐的政府,進而無力維護國家主權的政府,更是一個傀儡。每一個追求幸福和尊嚴的人都有權利鄙視和抵制這種被濫用的權力。
在釣魚島問題上,我國「執政政府」以「前所未有的、相當克制的、嚴謹周密的」考量來對待,其理由是我們「畏懼強大的美國介入」。唯獨不考慮的是,肆意槍殺百姓,根本無需顧及一個全世界最大民族人民的反抗。因為幾千年來,中國人早已被「君君臣臣」的封建意識馴服、奴化。而這種意識的灌輸直到今天依然在繼續,香港人雖然獨醒,卻分明勢單力薄。我想,這不僅是中國人的悲哀,更是人類文明不思進步的悲劇。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