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余沛珈)
生活中很多事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但這理論在愛情中絕不適用。
談戀愛時,我們難免會遇到一個自己明明知道不是個適合的人,卻怎麼也離不開、放不下的對象。也許我們棋逢敵手,也許這次是遇到剋星,注定要認栽了。但如果只是因為離不開、放不下這樣的理由,就任由情人胡作非為予取予求,那未免也太消極。若是夠聰明,就該知道與其把時間花在挽回一個浪子的心上面,不如多花點心思勸退自己愛他的心。
為了愛委屈求全,絕不是一種小女人的展現,或是表示自己EQ高的方式,而是一種不夠愛自己,也讓身邊愛你的人為你心疼、擔心的傻事。
適度的包容,是肚量、是溫柔,但過度的包容或是盲目的付出,卻是一種不夠愛自己的表現。
說不愛就能斷根本是電影裡才有的情節,現實中,說分手談何容易?曾聽過一句鼓勵人心的話這麼說──當你想變成什麼樣的人,你就能變成什麼樣的人。如果你告訴自己和這樣的人在一起根本就不會有未來,那你就一定有辦法能夠離開他。也許這樣的決心不是三、兩天就能造成,但若不試著去完成它,我們都知道那一天根本不可能到來。
與其忍氣吞聲當一個別人眼中的好女孩,然後委屈一輩子,不如多想想自己,問問自己值得嗎?不值得就開始學習放下,當個對得起自己、愛自己的聰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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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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