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黎明樂基兒已離婚?(圖)

黎明,樂基兒(資料圖)

新京報9月22日報導據香港媒體報導,黎明2005年與小14歲的模特兒樂基兒交往後感情穩定發展,兩人於2008年還秘密飛往美國拉斯維加斯結婚,但近年來黎明因工作常與老婆聚少離多,自去年開始屢傳婚變,雖然他今年初遠赴舊金山修補感情,但似乎仍挽救不了。根據樂基兒美國親友爆料,黎明已支付了5000萬港元和價值6000萬港元的3間位於舊金山的房子給樂基兒,總值1.1億港元作為贍養費。

黎明與樂基兒交往3年後完婚,從情人晉升為夫妻,卻沒有加深兩人的感情。樂基兒的美國親友說:「兩人根本就是不同世界的人,生活態度完全不同,黎明喜愛享受奢華的物質生活,買完遊艇買私人飛機,吃的全都是高級餐廳,而樂基兒則希望簡單的生活,即使只吃麥當勞也沒問題,樂基兒曾試著叫黎明改變,但他不肯,所以就分開了。」

香港媒體稱,黎明自從與樂基兒結婚後,好男人的形象加分不少,如果離婚成定局對其影響不小,但無論深知此道理的黎明如何努力挽救,樂基兒依舊不為所動。她9月19日在香港出席活動時,被媒體追問夫妻關係時便三緘其口,被問是否還為黎太太?她笑了幾聲,仍迴避問題不答。根據美國法律,在美國本土註冊的夫妻,離婚時老婆並不會分到老公一半的家產,除非雙方在結婚前達成協議。據悉,樂基兒對「離婚協議」沒有太大意見,也沒有要求黎明每個月支付贍養費,而是以「一口價」方式了結。經過雙方協議後,黎明也豪爽地支付了一筆現金和3間房子,如果再加上黎明之前送贈給她的另外3間房子,樂基兒的不動產和大筆現金足可以生活無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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