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媒統一口徑拒街頭暴力 反日示威降溫(組圖)


反日示威者在日本駐北京大使館大門前投擲水瓶(2012年9月16日)

中國各地一連兩天爆發大規模保釣反日示威遊行後,官方媒體統一口徑,稱街頭暴力非愛國行為。各地公安也收緊了民眾的遊行示威活動。

中國幾十個城市在剛剛過去的週末爆發大規模反日遊行,抗議日本政府上星期將一組有爭議的島嶼國有化。中國稱這組小島為釣魚島,日本稱之為尖閣諸島。兩國都聲稱對該島擁有主權。

在兩天的反日活動中,多個城市的示威民眾對日貨商店、餐館、甚至中國公民和警方擁有的日本造汽車實施打砸搶燒。在廣東省深圳市,星期天的反日示威演變成一場民眾與警方的對抗和衝突,導致多人受傷,包括平民, 警察和海外新聞記者。

過去兩天,中國主要官方媒體對各地發生的暴力事件集體失聲,普遍沒有對事件本身作報導,但星期一早上又口徑一致,發表社論或評論員文章,稱街頭暴力並非愛國行為,敦促民眾依法和理性表達對日本「侵佔中國領土」的憤怒。

人民日報的文章稱損害同胞的合法財產、遷怒在華的日本公民的行為「極不妥當」,民眾需要用文明法治凝聚愛國力量,將愛國熱情轉化成強國動力。

環球時報的社論說,官方反對打砸搶行為的決心不容置疑,不存在政府「慫恿」或「默許」暴力行為的情況。社論還說,近年來各地抗議政府的街頭示威正在增加,群體性事件層出不窮,其中一些具有暴力傾向,中國必須堅定不移地反對街頭暴力。

在北京的中國青年報、北京青年報和新京報也紛紛發表評論,稱泄憤和打砸搶式的反日示威並非愛國行為。

警方重申示威遊行應預先申請

此外,北京、上海、西安和廣州等城市的公安機關也通過網際網路等方式發出通告,表示會打擊以愛國為名實施打砸搶的犯罪份子, 並提醒民眾,根據中國法律,民眾必須事先向公安機關申請,獲得批准後才能上街示威遊行。

針對官方媒體的社論和警方發出的警示,一些網民說,反日遊行中出現打砸搶燒行為和警民衝突不能全都怪罪民眾,因為當局對公民遊行示威採取的一貫措施使民眾很壓抑,這種壓抑在少有的政府默許的示威遊行中得到釋放時,難免會導致一些偏激行為。

香港保釣人士:理解大陸民眾過激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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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眾星期天反日示威和平有序(美國之音)

香港保釣人士星期天也舉行了反日示威遊行,但整個過程和平理性,沒有出現暴力。行動領頭人之一羅堪在評論中國大陸民眾在保釣反日示威中有打砸搶行為時說,大陸民眾平時沒有機會遊行示威,因此他體諒他們的一些過激行為。

中國憲法雖然保障公民有遊行示威的權利,但當局通常不會批准民眾舉行示威遊行。

另一方面,當前中國社會矛盾突出,官員貪腐嚴重,貧富差距懸殊,社會資源分配不公,民憤一觸即發,各地突發性群體性事件層出不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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