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球教練被抓入黑監獄湖北法教所

【看中國記者甄貞報導】海外媒體日前報導批露了一名47歲的湖北武漢市永田網球俱樂部教練張甦,在湖北省法制教育所經歷的包括飲食遭下毒、毆打、教育所人員威脅如果「不轉化」將把他「摘器官後直接火化」等173天的非人過程。

海外《明慧網》8日報導披露,武漢永田網球俱樂部教練張甦因為信仰法輪功,期間從2011年5月5日到2011年10月24日共173天的非人遭遇。

「分工有序」的法制教育所

2011年5月5日張甦在常青花園附近被武漢市公安局國保處警察蔡恆、張寧等人對著眼睛噴刺激性藥水,暴打之後,被反銬住推入一輛轎車後強行帶走。他先被帶到常青花園派出所中,繼而又被帶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

張甦早前在一份向武漢市檢察院控告湖北省法制教育所的控告信中提到,位於洪山區馬湖村的湖北省法制教育所,與省女子戒毒所一牆之隔,教育所的主樓是一棟四層樓建築,一樓大廳兩邊分別有十個房間,關押法輪功學員和「陪教」人員。二樓中間是會議室,兩側分別是十個房間,是教室和「幫教」人員的住房,而在所謂教室內,除一張桌子、一個凳子(給法輪功學員坐)、兩個靠椅(供「幫教」坐)之外,什麼都沒有。三樓是教育所警察居住的地方,四樓是大會議室和護衛隊(類似保安)居住的地方。

張甦表示,湖北省法制教育所中共有五種不同身份的人,第一種是法輪功學員;第二種是「陪教」(監控法輪功學員衣食住行的人);第三種是「幫教」(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的人);第四種是護衛隊人員,主要工作是確保裡面所有人未經許可不能離開主樓;第五是警察,他們管理並負責制訂讓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的具體條文。

在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張甦被全天24小時監控。期間分3個階段。第一個階段,主要是被湖北雲夢中學教師丁星樵以及退休工人肖楊榮「幫教」,這期間,丁星樵和肖楊榮多次用書本、報紙裹著的棍子毆打張甦,持續了40多天。

第二個階段,老「幫教」丁星樵被調走,來了一個黃石的劉「幫教」,他與肖楊榮商量好不讓張甦休息,導致他的身體每況愈下並兩次昏倒。由於張甦不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劉「幫教」與肖楊榮便在他食物和飲用水中下藥,導致張甦身體多次出現胃痛、胃痛、頭暈腦脹、心慌、呼吸困難等症狀。

期間,劉「幫教」與肖楊榮讓張甦看「內部資料片」,張甦指出這些出版物都是罔顧事實詆毀法輪功的違法材料。在場的警察江黎麗則說,公檢法都由政法委領導,並恐嚇叫囂說要效仿蘇家屯事件,「把你弄到醫院割了幾個器官」「然後再把你一燒,連骨灰都不給你的家人,你又能怎樣?」「共產黨弄死你就像弄死一隻螞蟻。」

教育所對張甦的「轉化」工作一直持續到2011年8月底,他身體嚴重惡化並出現心肌受損、膽結石、高血壓等症狀。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暫時停止了對他第二階段的「幫教」。

第三個階段,從2011年9月初開始對張甦進行「幫教」,10月20日,他被轉到武漢市第二看守所,當時他的血壓為120—210毫米水銀柱並伴有心臟病,被武漢市第二看守所三次拒收。21日,國保處的工作人員拿著市局某副局長的批文再次帶他去二所,二所值班所長看了批文後說:「這樣可以收,但假如他真的出現意外,我們也不負責。」

從2011年5月5日到2011年10月24日,張甦被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拘禁了173天。張甦表示,根據中國的法律法規,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對他的監視居住是違法的,他將進行法律追究。《明慧網》報導指,由於執法機關的違法濫權,2012年5月19日,張甦被武昌區法院判刑6年,目前被關押在武漢市第二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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