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人員包二奶可被降級或辭職 網民熱議(圖)

中國幹部包二奶和豪賭成風,但政府明文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包二奶、參與賭博者,應給予降職或撤職以上處分;一旦涉及犯罪,應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但輿論對有關規定不以為然,更多人認為要把國家公務員也納入規管範圍。


為針對近年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瀆職情況嚴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下稱人社部)公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1日起執行。《規定》訂明,任何工作人員組織、參與賣淫、嫖娼等色情活動;吸食毒品、組織或參與賭博;超生、包養情人等,須予降職或撤職以上處分。

至於抄襲、剽竊、侵吞他人學術成果,偽造、篡改數據文獻,或者捏造事實等學術不端行為,可進行警告或記過處分,嚴重的可予開除。對於利用職業身份利誘、威脅或者誤導,損害他人權益者;虛報崗位和榮譽者,亦須予以處分。

除降職和撤職外,處分尚包括警告和記過,時限方面,警告為6個月,記過為12個月,降職或撤職為24個月。處分期滿後,經原處分決定單位批准後可解除處分。

《規定》推出後,引起網民熱議,在騰訊網上,不少人認為新規定是沒事找事做,根本沒用,「這樣的規定就像(跟)放屁一樣沒有什麼實際意義。」亦有人認為刑罰不夠重,應予「雙開」;但最多人同意的,是認為公務員亦應受此規管:「容易犯錯誤的大部分是國家公務員,既然事業單位可被撤職那公務員是不是可以開除工職」?

原題目:事業人員包二奶和賭博可被降級或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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