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做過比喻:「基地組織」等於「義和團」,「本拉登」就是「大師兄」。
一開始我覺得好笑,後來才明白這就是當年義和團的本質。
2005年,第59屆聯合國大會主席提交《成果文件草案》,首次對「恐怖主義」下了定義:「任何以脅迫一定人口、某個政府或國際組織為目的,造成平民死亡或對其身體造成嚴重傷害的行為,均為恐怖主義行為。」
具體來說就兩條:
1、抱有政治目的;
2、針對非武裝人員的暴力襲擊。
「老佛爺」時期,朝廷煽動義和團暴民去攻擊外國使館、屠殺外國使節、甚至大規模屠殺中國基督徒和外貿商家的行為,全部具備了「恐怖主義」的兩大特徵:
1、抱有政治目的(扶清滅洋、鏟除西方民主思想);
2、針對非武裝人員的暴力襲擊(圍攻外交使節、屠殺中國基督徒)。
從這個意義上進行反思,八國聯軍對滿清的軍事打擊就相當於今天的「反恐戰爭」。
奉行恐怖主義的清政府是可悲的,最後由政府總理李鴻章出面收拾爛帖子,被迫簽訂了喪權辱國的辛醜條約,賠償人家白銀四億五千萬兩,平均每個中國人賠償一兩白銀。
實施恐怖主義的義和團是可憐的,最後被人過河拆橋、兔死狗烹、卸磨殺驢,被後臺老闆清政府當做了替罪羊——砍頭示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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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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