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鴻錦屍展越做越大 中南海誰在撐腰?(圖)

——橫河:人體展越做越大的公司背後是什麼?

上一週我們討論了谷開來的案子和人體展,上週我們節目做完以後,人體展成為了國內微博等等社交媒體上面最熱門的話題之一,以致於連第一財經網站上面都發表了文章來談論這件事情。大家廣泛討論的熱點主要集中在幾個方面,一個就是作為中國人來說,不能夠接受將中國人的死者做成標本去展覽,另外更多的是關於這些屍體是從哪裡來的,這些人生前是什麼人,為什麼會屍體拿去做標本展覽?很多人對這件事情表示了憤怒。

網路上有幾條評論很具有代表性,而且很說明問題,我今天看到幾條特別有意思。一條是一位丁律師說的,說哈根斯到美國辦廠,人家有博愛沒成功;說到新加坡人家有法治;到同一個體制的委內瑞拉,人家又沒有屍體;到沒有民意壓力的沙特,人家有信仰;想到海盜橫行的索馬理,人家有人性。這時候他想到一個無法治、無信仰、無人性,有黑惡,有屍源的國家。

另外還有一個帖子也很有意思,提出了幾點要求,一個就是收回全世界每一具華人的屍體,第二是用DNA檢測失蹤者的家屬進行對比,就找到這些被展覽的人是誰,第三是抓捕審問相關人員,第四是清查公司進出項目,第五個要求國際法庭介入,最後一個,第六個是想知道死者是誰。特別說到罪惡如果得不到審判的話,就會悲劇重演。

我們今天繼續討論這個話題,首先來看一下,我們注意到了國內網民大多數討論的都是哈根斯。事實上在國內進行展覽的,而且在國際上展覽的,哈根斯有一個最大的競爭對手是鴻峰公司,這兩個公司其實在中國遭遇的是不同的命運,我們現在來看一下他們兩個有什麼不同,為什麼不同。

哈根斯和鴻峰公司的對比

首先看一下哈根斯的公司現在怎麼樣了,國內有人自告奮勇的去調查,是新青年,發現哈根斯的公司已經人去樓空了。根據他們調查的情況,有一個錄像在網站上,至少知道在今年2月29日這個公司原來廠房的大門外被貼上了封條,現在整個公司似乎正在拆遷,附近的人說是去年年底就搬空了。這個事實也被哈根斯公司現在的掌門人,就是原來馮‧哈根斯的兒子魯克立‧馮‧哈根斯,在接受《德國之聲》採訪的時候證實了。

根據他說是從2006年北京政府就下達了規定,禁止進出口人體塑化標本,他說從此以後他們就再也沒有做人體標本,又做了兩年的動物標本,也做了展覽。這個說法和一般人所知道的情況不太符合,因為他說再做了兩年,也就到2008年,然而附近的人看到的是2011年年底才搬走,也就是至少還延續了三年。但是不管怎麼說吧,哈根斯公司在大連的這個部分,因為它在全世界一共有三家公司,那麼大連這個部分在2006年以後逐漸的衰敗,這點恐怕是一個事實。

而跟這個相對的是另外一家公司,就是哈根斯大連公司的負責人,後來一年以後跟哈根斯分道揚鑣,另起爐灶的隋鴻錦。他在2002年開了一家名字叫作大連醫科大學生物塑化有限公司。這一家公司,也是做塑化,也是做人體標本。實際上這個公司後來有人去調查,和2004年正式成立的鴻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同一家公司,打了兩塊牌子。也可能是大連醫科大學為了避嫌,而把名字從這個公司拿走了,這個公司必須成立一個獨立的公司。

這家公司卻越開越大,當時開的時候他們就說得到中共政府的支持,要在2008年奧運會開一個人體展來吸引遊客。在國內它確實從2004年開始,就從北京開始在各個城市進行展覽。而2004年開始的在北京中國建築文化中心主辦的那個人體世界科普展覽,是經過衛生部、中國科學技術協會批准的,而它的主辦單位是中國解剖學會,所以它整個是一個官方在後面支持的人體展。

說到這個2006年的規定,那是什麼呢?就說2006年的規定是由衛生部、科技部、公安部、商業部等九個部委,聯合做的一個規定,叫作《屍體出入境和屍體處理的管理規定》。這個規定裡面分別規定了可以用作進出口的,只有兩種情況,第三條規定是出入境殯葬,就說他如果是外國人,死在中國了,他要回他原來的國家去,這個容許出境,也同樣的,如果是一個中國人在國外去世了,那麼他要回國來,這也是可以的;另外第四條規定就是醫學科研用途。除這兩項以外,一律不准人體、屍體和器官進出口,這是非常嚴格的規定。

也就是說哈根斯公司後來他們自稱受到這個規定的影響,就沒有再繼續做人體標本了。問題是似乎2006年的規定,一下子就把哈根斯的公司給整的不能再繼續做人體了,但是好像對隋鴻錦的公司沒有任何影響。從他的網站看,至少有一系列的展覽是在2006年以後才開始的,至少在他的網站上列出來的就有,匈牙利的布達佩斯2008年、愛爾蘭的都柏林2008年、捷克布拉格2012年、立陶宛的維爾紐斯是2012年。當然還有沒有登出照片來的,這僅僅是從照片上看。

當然美國也有很多城市展覽,但我們暫時不把美國城市計算進去,因為據說美國的這家代理,買下他的人體標本,這樣來說的話他買下來以後,就不需要在2006年以後再從中國進口了,也就中國不需要再出口給他了,所以可能不一定牽涉到2006年以後的進出口的問題。但是那樣一來的話,因為如果說他的代理把他買下來了,這個展覽就是他的代理做的,應該不算他的展覽,不應該放在他的網站上。

至於說2006年的九個部委的規定,對他是沒有效果的,不能夠限制他繼續把人體標本出口,他是怎麼做到這一點的?哈根斯公司做不到的,他怎麼做到的?要知道哈根斯和隋鴻錦這兩家公司的主要差別,是哈根斯堅持說他用於展出的人體是來自歐洲捐贈者,而隋鴻錦展出的人體,完全是來自中國。真正我們能夠肯定的,就是一定有這樣的事情,是把中國人做成標本,在中國和全世界展出的是隨鴻錦的公司。

這裡具有諷刺意味的是,2006年那個規定上簽名的,就包括當時的公安部長周永康和商業部長薄熙來。在《德國之聲》採訪馮‧哈根斯的兒子的時候,《德國之聲》問了一個問題,就說2006年以後公司不能夠再繼續進行人體進出口了,是不是和薄熙來離開了大連以後不再給他撐腰有關係?魯力克‧馮‧哈根斯回答說,據他所知這兩者毫無關連,當然魯力克他的父親當年和大連官方打交道的細節,究竟知道多少,即使知道了又願意說多少,我們現在難以做出評價。

但是《德國之聲》在採訪的時候,魯力克確實談到,說他父親當年在大連做客座教授期間,獲得了大連友誼獎章,而且他確認這枚獎章是當時的大連市長薄熙來授給他父親的。在授與儀式之前或者是儀式之後,說他父親有機會和薄熙來短暫相見,當然他說除此以外,他們家和薄熙來沒有任何私交,有關薄熙來的消息都是從媒體當中報導看到的,就是說他們得到薄熙來的消息都是從其它途徑,和大家一樣的途徑。

那件事情指的是1999年底,在大連建市一百週年活動和第十一屆服裝節的期間,馮‧哈根斯被市政府邀請作為大連市的特邀嘉賓,參加了紀念活動,同時薄熙來接見了他,授給他了星海友誼獎,同時還授給他大連市榮譽市民的稱號,當時他的身份是大連醫科大學的客座教授。

薄熙來為什麼要給他授獎,這點是一個疑問,因為中國的市長褒獎,和西方的褒獎是不同的。比如在美國,美國一個市長給的褒獎,他都是給那些對當地社區做出貢獻的人或者是團體授獎,他特別注重的是這個人對社區的貢獻,注重他的草根性。而中國城市授獎或者授榮譽市民的話,完全是出於政治考慮,如果沒有特殊的關係,那就是項目本身的意義,或者是引進項目這個人在當地政界、經濟界的勢力或者是關係網,是由於這種關係來考量,和他真正對當地社區做出什麼貢獻是沒有任何關係的。

因此,在那個時候薄熙來為什麼要給他授獎,為什麼要授他榮譽市民稱號,這個是什麼原因,這是值得懷疑的。至於說有沒有私交,我認為當然在這裡不是私交,這應該是政治利益、商業利益,或者是其它利益的勾結,而絕對不是私人交情。尤其是如果馮‧哈根斯這個企業能夠為薄熙來的政治上的某種目的服務的話,那麼這個褒獎就更能說明問題了。

展出的人體標本究竟哪來的

我們現在還是要回到人體遺體的來源問題,就是馮‧哈根斯他雖然堅持說他的展品是來自歐洲自願捐獻的網路,他們自己建了個網路,而且他在各地警方調查的時候也能夠出示一些相關的文件,但是確實發生過他的屍體標本有問題,而被迫把展品退回中國的事情。那是在英國,2004年1月23日英國《衛報》就報導,說在英國展覽的時候,馮‧哈根斯將退回中國7具標本,這7具標本被發現頭上有傷痕,他承認他的展品當中可能有處死刑的死刑犯,他說他不能證明這些屍體不是處決的,儘管他相信不是。

而且他也說了,說他是從中國官員得到這些屍體,但是他不能確認來源。在這篇英國《衛報》的文章裡面,至少他承認了,他的屍體是來自中國的官方,那麼也就證實了我們在上次節目當中所談到的他在大連設工廠的動機。就是製造成本低和給他一些免稅的待遇的話,任何一個其它城市,甚至很多其它國家都能夠提供,而唯獨一個豐富的屍體來源,這是別人可能不能提供的,所以至少在這點上,他在大連設廠一個動機很可能就是有豐富的屍體來源。

剛才我們講的是馮‧哈根斯,現在我們再看一下另外一個大規模的展覽,就是隨鴻錦的鴻峰公司。他在2004年北京展覽的時候,他對當地媒體的解釋是,用來做標本的屍體全部是通過有關部門合法渠道,提供給醫科大學用於醫學解剖實驗的,基本上是自然死亡的、無主的,或被棄屍體。在這裡其實很值得推敲的,他不僅僅說出了他的部分屍源,或者是全部屍源是來自醫科大學,更重要的是說出了醫科大學屍體的來源,是有關部門的合法渠道。

我們現在不討論中國的法律,在這個問題上怎麼談,而是說在中國有關部門是一個最神秘的部門。他只要一說是有關部門的合法渠道就搪塞過去了,中國的媒體大概也沒有辦法,也不敢再去繼續追問,這種衛生部許可的展覽什麼是合法渠道。但是我們只要想想在中國能夠通過合法渠道提供屍體的有關部門,不就是從中國的司法機構的公檢法部門嗎?死刑犯是監獄法院系統提供的,而公安提供的就更可疑了,因為公安不管死刑犯的問題。

他這一說是搪塞過去了,而隋鴻錦在美國的代理第一展覽公司就沒有他在中國那麼幸運了。他必須面對媒體和司法機構的調查,他不能夠用有關部門來搪塞了,因此他不得不在免責聲名上說明瞭是來自中國警方。從隋鴻錦開公司的2002年到北京展覽到2004年,中國警方管轄下的各級看守所的大批的臨時的關押場所,關押最多的是什麼人?關押最多的就是法輪功學員。而警方除了在它關押的管轄的看守所和臨時關押場所之外,警方是沒有辦法找到大批屍體,而這時候被關押的很多的法輪功學員,很多人是沒有身份證件的。北京在那段時間就曾經將大批的到北京上訪的,而拒絕透露身份的法輪功學員轉移到遼寧去。

隋鴻錦一直表示他的屍體是來自自願捐獻和合法途徑,剛才我們談到所謂合法途徑是什麼,現在就來談談自願捐獻的問題。從文化和傳統上我們知道中國人對於捐獻器官本身已經是非常不願意,而把遺體整個暴露在大庭廣眾之下去供展覽的話,不論是本人還是家屬都是極不可能的,比捐獻器官還要少得多,除非是極少數的極端唯物主義者。不過這種人表面上說,真正叫他捐我看也是不願意。

《德國之聲》在對馮哈根斯的兒子的採訪當中問到,說有沒有中國人向你表示願意捐獻自己的遺體。他的回答是他們試圖在中國建立這樣一個捐獻的網路,也有一些中國人表示願意捐出,但是他說截至目前他們只從這個網路當中得到一具中國屍體。要知道他們在1999年就到中國去開這個公司了,而到2011年,就是去年年底才全部撤出。也就是說在11年多的時間之內,只得到了一具自願捐贈的屍體,說明在中國沒有人願意捐獻自己或家人的遺體來供展覽給大家看。

既然沒有捐給哈根斯,也不會捐給隋鴻錦,我想這種推斷是很自然的。也就是說隋鴻錦的公司,無論是在中國還是在國外展覽,至今我們沒有看到一例是能夠明確說明屍體來源的,這也許就是最終哈根斯公司沒有辦法在中國繼續生存,而隋鴻錦一直受到官方支持的原因之一。因為哈根斯怎麼說也需要對國際社會做出一定的回答,而隋鴻錦不需要。對於大規模處理來源可疑的屍體,包括被海外媒體揭發出來的、披露出來的,用法輪功學員的遺體這樣的事情,某些公司顯然用起來會更順手一些。

黨的喉舌為什麼要插手

我們再看一下,這件事情曝光以後,在過去一段時間我們發現黨的喉舌媒體也開始插手這件事情。他們為什麼要插手?官方對這個屍體展的支持,還體現在媒體的報導上面。《第一財經》前幾天的報導當中,很有意思的是它們全篇介紹的都是有關哈根斯屍體展的爭議,就是說這個德國人的展覽引起過多少多少爭議,有多少在中國的爭議,有多少在國際上的爭議。然而對於隋鴻錦它只是一筆帶過,說有一個他的前僱員由於擔心蒐集到可能是死刑犯的屍體,而觸犯中國法律,而從那個公司退出來。除了這句話以外,隻字不提另外一家中國公司。

然而它在最後一段卻引用了美國人體世界展的免責聲明,就是那個關於展出人體的標本,可能是來自中國警方的說明,卻不說人體世界展是誰的展覽。結果不清楚這事情原委的人,會誤認為這個展覽和聲明都是和馮‧哈根斯是有關的。實際上就是第一展覽公司,展覽是來自隋鴻錦公司的人體標本,也許那就是那篇文章想要得到的效果和印象。

而在今年早些時候,就是在六月份的時候,兩個半月以前,《半島晨報》發了一篇文章,這篇文章是為鴻峰公司捧場的,而且為它捧場祭出的居然是民族主義。它這篇文章題目是:美國電視節目質疑大連民企用死刑犯屍體作為標本,講的就是我們上次介紹美國ABC做的《二十二十》節目裡面,有一個證人,出示了證據,說的是他為鴻峰公司收集的屍體,包括死刑犯處死後的照片。

《半島晨報》文章中說鴻峰公司為這件事情,把ABC和哈根斯告上法庭。依據是什麼呢?依據是那個證人被隋鴻錦找到了。說那個證人承認是被哈根斯指使了誣陷他的。據隋鴻錦說,大連的中級法院判他勝訴,哈根斯被判名譽上侵權,賠償500萬元,而ABC電臺和隋鴻錦達成了庭外和解道歉。這件事情,很有意思的是,在中國如果這個證人被找到以後,無論在法庭還是在這麼有靠山的隋鴻錦,或者是在隋鴻錦後臺的那些司法機構的壓力下,這個證人有多少可能,才能做到像在ABC採訪的時候,作為獨立的證人那樣子作證而不改變他的證詞,這是很值得懷疑。

關於ABC電視臺道歉的這件事情,我確實很懷疑大連的法庭有多大的權力判ABC道歉。ABC是美國的媒體,美國的媒體是有監督權的,對官方、對公司或者對社會現象都有監督權,況且那個證人自己找來,自己說的,他出示的介紹信在電視節目裡面,確實是和大連醫科大學有關的。所以媒體在這件事情上,它只是公正的報導,如果真的有錯的話,那是那個證人的錯,ABC沒有必要為一個證人的錯,去向它道歉、認錯。

當然我們知道中國某些人宣布,而且是在中國宣布,它的官司勝訴是怎麼回事。就像谷開來那本書《勝訴在美國》。結果發現了是谷開來僱用了一家美國公司打這個官司,她本人根本就不在律師名單上,而所謂勝訴的官司,只不過是一場缺席聽證會而已。因為這件事情,最後也沒有真正的上法庭,在美國的法庭記錄都是公開的,在公開的法庭記錄上,都查不到這個案子。這是《半島晨報》發的文章。

就在這個月,就是八月份,環球時報也發過一篇文章,8月7日,它的題目是:且看西方道具們的表演。它就把當年ABC電視臺的報導,說成是西方的陰謀,說是栽贓他人的德國公司,大肆炒作的美國媒體,先後賠償認錯。姑且不管它說的事情是真的賠償還是認錯,問題是在ABC的報導當中,證人、可能的受害者,不明屍體的來源,都是中國人。怎麼就變成了西方的陰謀了呢?難道把這件事情一提高到民族主義的高度,就連全世界展覽中國人的屍體標本這樣一件事情,都能變成中國人的驕傲了?

如果說《半島晨報》,還是《遼寧日報》集團辦的媒體,就是說,它是有地方因素的,當然我們知道,遼寧日報集團,它是中共遼寧省委的機關報,它是一個地方黨報,如果說它還有保護地方企業的動機的話,那麼作為《人民日報》旗下的《環球時報》,那可是中央級的喉舌,為什麼遼寧省的黨報和中央級的黨報,都急於為一個專門作屍體標本展覽在國內外牟取暴利的公司站臺。這是為什麼?

這個事情還在持續發展,我想我們提這麼幾個問題,我不敢說代表誰提這個問題,但是作為中國人來說應該有權知道,而且中共當局必須回答的。就是中國人有權知道真相,中共的地方和中央政府,必須對這件事情作出解釋,因為這是發生在中國,所有的受害者都是中國人。第一個問題很簡單,就是用於展出的中國人的屍體,都是哪些人的?通過哪一個官方渠道,哪一種合法的途徑,做成標本展覽的?第二個問題就是鴻峰公司為什麼在2006年以後,能夠繼續出口中國人的屍體標本,用於商業展出?是誰給它的許可證,是誰給它開的綠燈,哪些部門要承擔責任?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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