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中國沒有了勞教
中國的勞教制度,到今天已經天怒人怨。查遍媒體和網路,說它應該存在的,甚至對它「一分為二」的,非常少見,非常邊緣了。我感覺,這很像十年前「收容遣送制度」被廢止時的氣氛。已經有少人,包括官員媒體的人士,在網路上呼籲「廢除勞教制度」了。人們有理由認為,這是遲早的事。因為廢除勞教制度,意味著進步,而社會總是要進步的。
都說中國的任何一項改革,都必須是遇到了難以按慣性走下去的困境。這樣的困境往往是以一個尖銳得讓人道德和良心無法承受的事件為標誌的。收容遣送制度走到最後,賠上了孫志剛的生命。而勞教制度在2012年,必須面對洶湧而致的一堆悲情的命運。湖南唐慧事件,重慶「一坨屎案」和重慶任建宇「QQ空間案」……隨時隨刻,網際網路上都有被勞教人員的呻吟和呼號。
應該說,自從勞教來到人間,類似的故事就在一再重演,甚至不一定於今為烈,只是到了今天,被勞教人員的呻吟和呼號被網路加速和放大了。例如,1957年至1960年的甘肅夾邊溝右派份子勞教所,如果遇到網路,那將是三千多個唐慧,一千五百多個冤魂。今天,網路把無助的人們團結得更緊密了,當網路把我們被勞教的同胞的命運擺在我們面前,我們每一個人都經受著考驗。
其實,勞教制度應該廢止,並不需要血肉之軀的損害的代價去證明,而是因為它本身是以非法的方式釋放出來的魔鬼。連小孩子都可以自由接觸的百度上對勞教制度的介紹也「非常負面」,說它是源自於前蘇聯的,是不依據法律,不經法院審判而剝奪他人自由,並強制勞動的一種「行政處罰」。這不等於說它不應該存在麼?
但這樣一個制度,卻從五十年代中期繁榮到現在。文革期間,隨著公檢法被「砸爛」,在名義上一度不存在勞教(但對知識份子,仍然有同樣殘酷的「牛棚」)。文革結束後的1980年2月,國務院將1957年頒布的《關於勞動教養問題的決定》重新發布實施。1980年2月26日,《人民日報》發表評論員文章《繼續辦好勞動教養》。
在此後三十多年裡,以「嚴打」等幾次陣發性的社會抽縮為標誌,勞教一次一次被加強。令人震驚的是,它已經由國家政治漸漸演變為地方政治頭目維護局部利益穩定,打擊上訪、舉報或者辱罵官員的平民人士的手段。同時,由於勞教人員的勞動成果的市場化,有關方面產生了經濟上的動力。公安部門向勞教所輸送被勞教人員,亦可獲得回扣。法律空檔嫁接上地方行政,操作上又有經濟潤滑,遂使勞教真的如三十多年前的人民日報所希望的那樣,「越辦越好」了。
然而,即便在文革的血雨腥風中,對勞教的質疑也沒有停止。章乃器先生1971年曾致信周恩來,指責勞動教養是「無罪」而「剝奪自由」。並且嚴詞地質問道:「我們都有為自由而鬥爭的經歷,應該記得不能無故剝奪別人自由的教訓。‘不自由,毋寧死’口號,在民主革命中曾喚起那麼多先烈拋頭顱灑熱血,這難道應該忘記嗎?」(章立凡微博)。「文革」結束後,又有人提出過廢除勞教制度。到今天,勞教在體制以內也失去了公開辯護。
在這樣的情勢下,全國人大照顧民意,以程序廢止國務院的勞動教養規定的條件,應該是成熟的了。或問,取消了地方政府和地方官員已經形成某種依賴的維穩支柱,會使穩定受到怎樣的挑戰,或者,他們會尋找怎樣的替代品?
穩定的問題,既然是作為壓倒一切的任務交付下來的,任何一級政府都不可以交白卷,而一定要不惜以壓倒法律的方式交上穩定的答卷。同時,地方官員也會結結實實地把局部利益綁架到國家政治目標上。無論誰舉報他個人,都會成為國家政治,交由上級以政治的名義埋單。當各地官員紛紛攤出一張「維穩必需品」的牌來,上級豈不暈頭轉向,對下級的所有報盤照單支付?
這樣,雖然沒有了勞教制度,但每一級政府都會睜隻眼閉隻眼地允許下級吸食新的毒品。事實上,為了維穩各地政府都是什麼都敢干。法律從來沒有為「截訪」開過口子,但各地政府都自動創新了,並且很快公司化運作,形成財政埋單的可持續操作的利益鏈。沒有了勞教制度,豈非迫使他們把截訪的收穫,以及一切不滿領導幹部的分子,全面投入「法治學習班」和「精神病院」?廢除了勞教制度,一時會有些「亂」。但這是深入改革的問題,現在的問題是,廢除是必須的。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