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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律師呼籲當局修改勞教制度(圖)

 2012-08-15 17:33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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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勞教制度長期以來引起司法界爭議。

來自北京、廣東、河南、湖南、山東等10個省市的10名律師週二(8月14日)致信司法部與公安部,要求修改勞教制度

10名律師在聯名信中指出,目前的勞教制度所存在的規章內容空泛以及決定和審批秘密化等五大弊病應當修改。

聯名信發起人李方平律師說,單就公安部《公安機關辦理勞教案件規定》的規章來看,聆訊制度整體設計過於空泛,在聆訊的證據種類、舉證責任等方面存在立法空白。

他建議勞教聆訊制度有必要比照行政聽證制度,確立其作為勞教必經程序的地位,保障律師參與,彌補其本身固有的法制機制不健全的弊端。

缺乏問責

對於勞教的秘密性律師們也予以質詢。他們說,當前的勞教制度沒有任何關於「勞教決定公開」方面的規定。

律師們建議說,正義不僅應得到實現,而且應以人們看得見的方式實現。實行勞教決定書公開,必將引起社會對案情及結果公正性的關注。而公眾的關注將使勞教決定更加審慎。

目前勞教制度的審批缺乏問責也引起律師們的關注。李方平律師說,在實踐中,司法鑑定、仲裁裁決書、法院判決書等,都不僅有機構名稱,還有具體鑑定人員、仲裁員和法官姓名。但勞教決定書則沒有寫明負責審批者是誰。

律師們建議,為了對勞教機關及其人員進行有效監督,同時保障被勞教人員的合法權益,必須實行勞教審批公開化,勞教決定書應齊備審批人員及機構名稱,落實具體責任人以利於追責。

內部弊端

一些法律專家長期以來一直批評勞教制度所存在的嚴重問題。不久前湖南永州發生的11歲女童被逼賣淫案再次凸現了這一制度的弊端。

女童被賣入公安局政委親戚所開設的妓院,被逼迫賣淫百餘次。但案發後警方不解救、不立案,還相互通風報信、串供、製造假立功解救犯罪嫌疑人。

與此同時,永州市零陵分局卻以擾亂社會秩序為由將因此事上訪的受害幼女的母親唐慧判處勞教一年半。

網路爆出這一消息後引起中國社會與民眾憤慨,湖南當局被迫宣布撤銷對唐慧的勞教判決。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BBC中文網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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