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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州幼女被逼賣淫案 律師遭警查房(組圖)

 2012-08-09 17:38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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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記者範彥龍綜合報導】湖南永州幼女被逼賣淫案最近因為受害人樂樂(化名)的母親唐慧上訪遭勞教再度成為網路熱點。唐慧的代理律師甘元春近日在北京也遭遇被警察查房的經歷。甘元春律師要求查房的警察出示搜查的法律依據,由於警察未能出示,此事不了了之。事後甘元春律師發微博表示,此次警方很可能是衝著樂樂的父親來的。


查房的警察

8月9日凌晨3點左右唐慧的代理律師甘元春在其個人微博寫道:「北京,警察查房。」隨後甘律師又在微博公布了2個警察的照片,並提到2人是「海淀分局警官。」根據甘律師微博的內容,警察要求檢查行李,他要求對方提供法律依據及搜查證,最後不了了之,「阿Sir要口頭警告我,我又請他告知法律依據。他沒請示就不爭了。」


另一位查房的戴姓警官

甘律師的微博很快受到網友的關注,很多網友為他打氣說:」別怕,好多有良知的中國人在關注著你們,水能承舟亦能覆舟!」「都是您的後盾!Fear nothing!」

在8月9日早晨,甘律師發微博報平安,並提到警察可能是「沖樂樂爸爸來的。」他在微博中寫道:「【報平安】才醒來,昨晚警察退出房間後未再進來,我睡著前他們在走廊,剛確認他們已離開。從昨晚他們用步話機內匯報的內容判斷,是沖樂樂爸爸來的,主要搜查他,因我要求出示搜查證才作罷。此番我陪樂樂爸爸進京是替樂樂拿藥。謝謝大家!!」

湖南永州幼女被逼賣淫案回顧

永州幼女被逼賣淫案發生在2006年,當時年僅11歲的受害人樂樂(化名)被脅迫賣淫長達三個月,期間遭到多人強姦。此案的終審判決中,兩人判處死刑,其餘被告獲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而百餘犯罪嫖客未被追究刑責。受害幼女的母親唐慧對判決不滿,因此一直向有關部門上訪。然而唐慧喊冤的經歷卻被永州市公安局認定是「嚴重擾亂單位秩序和社會秩序,」為此永州市公安局決定對唐慧勞教一年半。

永州市公安局的作為日前引起網上一片嘩然,很多網友表示不滿和質疑。有「童話大王」之稱的作家鄭淵潔在其微博中寫道:「我57歲。中國籍。在中國生活了57年(幾乎沒出過國)我見到一些問題,但我對中國一直充滿信心,並通過寫作想讓中國好。」但他表示,「湖南百人強姦女童後勞教其母且拒不放人,我失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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