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黨委書記酒駕公務車撞死人 自亦殞命
7月25日晚,廣東肇慶四會一路段發生了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一輛轎車從身後將4名正在行走的路人撞倒,導致4人當場死亡,而轎車司機在送醫後也因救治無效死亡。後經證實,死亡轎車司機為四會地豆鎮鎮黨委書記鄭泰聰。記者赴四會實地調查,還原該事件的前前後後,並獨家獲悉,經過酒精測試,鄭泰聰血液中乙醇含量為88.4mg/100ml,屬醉酒駕駛。
撞人後撞樹才停車
按照有關方面此前的通報,7月25日晚8時45分許,鄭泰聰駕駛一輛大眾斯柯達轎車沿S260線(蓮四公路)向四會市區方向行駛,在行至S260線221KM路段時,與路邊兩輛摩托車發生碰撞,造成被撞4人當場死亡。鄭泰聰後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於7月26日死亡。死者中,最小的一人只有15歲。
7月30日上午11時許,記者經過多方尋找,找到了事發地點。在從鼎湖區往四會貞山區方向的姚沙橋上,一棵大樹上還留有被猛烈撞擊的痕跡,知情人稱,當時鄭泰聰在撞到人後,又開車撞上了這棵樹才把車停下。記者注意到,該路段多處都豎有限速指示牌,上面有限速30公里的標識。
記者隨後多方瞭解,得到了四名被撞死者的身份信息:莫樹堅、莫家成(15歲)、張亞龍和賴夥新,其中莫樹堅和莫家成為叔侄關係。他們四人相熟,當晚相約出去「電魚」。
7月30日下午2點,記者來到搶救鄭泰聰的四會市人民醫院瞭解情況。在急診室,記者找到了當晚值班的一位護工,他透露,當晚九點多的時候是送來一名車禍傷者,為當地的一名鎮委書記,此人還是該院人事科科長的丈夫。
政府是否要擔責?
四會「7·25」特大交通事故發生後,網友和四會坊間不少人在議論。在網上,就有對該事件背後「隱情」產生了不少猜測。記者查看四會本地一些論壇和微博發現,不少網友認為,駕車的鄭泰聰事發時屬於醉駕。「人家都停在路邊了,不是喝多了怎麼會撞上呢?」而在記者的採訪中,死者家屬也認為鄭泰聰是酒後駕駛。
通過現場走訪,記者也發現,車輛在該路段晚間行駛非常不便。由於往四會方向的兩車道正在修整,很長一段路都只能雙方向兩車道行駛;而且,整條路上路燈稀少,據當地一苗圃場的工人稱,「晚上都是漆黑一片的,發生事故了後面的(司機)也未必會知道。」
7月30日下午,記者從家屬手上拿到了交警部門出具的「酒精檢驗報告」,上面顯示:「我大隊(四會市交警大隊)委託/聘請具備檢驗、鑑定資格的肇慶市公安司法鑑定中心對鄭泰聰血液進行了血中乙醇含量檢驗、鑑定,檢驗鑑定結論為鄭泰聰血液中乙醇含量為88.4mg/100ml。」報告上蓋有四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事故處理專用章。按照此酒精含量,鄭泰聰當時屬於醉酒駕駛。對此,四會市一位工作人員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鄭是否醉駕,要再等3天後才能出最終結果。
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死者家屬還提出:「鄭開的車撞人,還是公車,那是否政府也得擔責呢?」對此,這位工作人員表示,事發時,鄭駕駛的牌照為「粵HM3060」的轎車確為政府公車,但對於政府是否要擔責一說,他稱「這個不好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