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為搶女友刀抹情敵 稱為愛情「豁出去」

「為了愛情,我豁出去了。」事後,行凶的李某對導報記者說,他持刀抹情敵脖子,是想「把女友搶回來」。

但是,行凶不能挽回愛情,近日,李某卻為此獲刑五年。

行凶後,李某自己也很後悔,他說:「我當時真的被愛情沖昏了頭腦。」為此,他作案後還一直留在廈門,想等時機去看望情敵,賠償損失。

她要分手 前男友報復現男友

他們都是外來工,兩人曾經相愛。

她為他懷過孕,卻因身體原因,流產了;他曾給過她5000元聘金,分手後又討了回去;他們曾計畫過結婚,但因他好賭,她最終選擇分手。

李某很不甘心,他和劉小姐戀愛兩年多,無法接受「說分就分」。所以,他選擇了動刀。

劉小姐回憶說,案發當天,也就是2011年8月16日晚上,她和現任男友雷先生並排坐著,李某很凶地問她說:「你和他,到底分不分手?」

劉小姐拒絕了分手的無理要求。這時,李某突然跑向雷先生,用左手將雷先生上半身扣住,隨後,右手持水果刀,往雷先生的喉結處附近割了一刀。當時,雷先生的脖子流了很多血。

「我看他當時氣勢洶洶,感覺他看著我和雷先生的眼神充滿了恨意。」劉小姐說,見雷流血後,她趕緊讓雷起來。

可是,雷先生剛站起來,李某又死死拽住雷先生胳膊,不讓他跑。緊接著,李某又往雷先生身上捅了一刀。

逃亡之前 還想前女友跟他走

雷先生受傷後趕緊往公路上跑,但李某仍持刀追趕著。直到警車趕來,李某才停止追殺。

臨走前,李某還回來找劉小姐,問她說:「你到底跟不跟我走?」

劉小姐說:「我當時很害怕,也很擔心雷先生,但我明確跟他說,我不會跟你走的。」說完後,劉小姐去追雷先生了,而李某則朝相反方向逃離現場。

經法醫鑑定,雷先生頸部刀口長度約7公分,腹部一刀造成穿透傷。李某行凶的工具是一把可以伸縮的水果刀,很鋒利,刀身長約10厘米。

李某為何在分手後,還要纏著劉小姐不放呢?對此,行凶者李某說:「我和小劉之前感情一直很好,分手後,我也在盡力挽回愛情,但是,雷出現後,這份愛情就不能挽回了。」

一審判決 被判有期徒刑五年

據瞭解,2011年春節,她提出分手。同年5月份,她找到了新男友雷先生。李某知道女友變心後,曾多次發簡訊威脅,不讓她和雷好過,還揚言要殺死雷先生。

李某還找劉小姐要回了5000元聘金。劉小姐把錢還給他後,對他說,希望今後各走各的,不再來騷擾她了。但是,李某說,他其實不想要錢,而是想留住女友。

2011年8月16日晚上,李某從老家趕到廈門,找到劉小姐暫住處,要求和劉小姐「談談」。劉小姐擔心,獨自一人和他「談」不安全,就叫上了新男友。但是,她沒有想到,雷先生差點為此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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