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任才一週 香港發展局長遭廉署立案調查(圖)


上任才一個多星期的發展局局長麥齊光涉嫌騙取政府租金津貼,已被廉政公署立案調查。

據香港傳媒報導,上任才一個多星期的發展局局長麥齊光,已被廉政公署立案調查。蘋果日報指,麥齊光被揭發當年與路政署助理署長曾景文互租單位,並互相授權對方出售物業,有騙取政府租金津貼之嫌,因此受到調查。主角之一的麥齊光聲稱會在本週之內全面交代事件,而另一主角曾景文一直堅持問心無愧,但拒絕解釋為何兩人會同意授權對方出售房子。

報導指,梁振英政府對事態發展非常關注,擔心麥齊光將是政府新班子因醜聞而成為首個下臺的官員。曾經是麥齊光上級的現任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因為言論堅持挺麥,在多次公開場合遭到群眾責難,指其護短。

針對麥齊光涉嫌騙取政府租金津貼,民主黨政務部副部長陳樹英稍早前已向廉署投訴,而廉署已邀請她9日到執行處索取口供。報導引述熟悉廉署調查程序的人士指出,廉署會先掌握田土廳登記的物業文件,包括授權書、銀行或律師樓保存的相關賬目和交易文件。廉署可根據《防賄條例》第13條賦予的調查權力,查閱相關賬目及文件,下一步會要求涉案人解釋,然後將調查結果提交律政司,決定是否檢控。

廉署前總調查主任、大律師查錫我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麥齊光可能涉違反《防止賄賂條例》,或普通法中的串謀詐騙罪。他說,入罪關鍵在於證明麥在租住的單位有否「財務利益」,即當年他代曾景文售樓後「錢歸何處」,租客其實是否真正業主。兩層樓售價有差異,如麥真是租客,理應將得益退還業主,「除非以現金交收,銀行轉賬一定有記錄」。

 曾景文接受傳媒查詢時,拒絕回應為何與麥齊光互相授權對方出售單位,他說,當年互租單位申請租金津貼完全按公務員規則,問心無愧,又指事件沒有預謀。至於事件會否造成「公眾觀感問題」,他拒絕評論,又說很難控制他人的看法。

事件另一主角麥齊光8日到社區進行訪問時,繼續被傳媒追問事件。對於為何授權對方全權處理物業買賣、事件是否違法、賣樓後收益有否自行處置等,他一概不回應,表示本週稍後會全面交代。當被問及當年互租單位會否有助曾景文升職,麥齊光強調二人只是公務員同事,不曾在同一部門工作。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鄧國威昨表示,會繼續瞭解個案,並強調政府會為每名問責官員進行品格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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