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未未:我不要生活在恐懼中(圖)
艾未未仍然無法出國。
英國《衛報》和《泰晤士報》在國際版都報導了中國異見藝術家艾未未的消息,當局對他的旅行限制於週五(6月22日)到期,然而仍然以色情、重婚的指稱限制他出國。
艾未未2011年4月3日在北京首都機場被警方逮捕,並於6月22日獲假釋後被沒收護照,並限制外出旅行一年。
《衛報》說,雖然他從週五起就可以自由外出旅行,但這僅限於在中國國內,當局仍然不允許他出國。
《泰晤士報》表示,艾未未在2011年4月被拘捕,引起了世界多國以及藝術界的譴責。
該報還說,艾未未對於無法前往倫敦感到失望,並準備把自己在受到警察監視居住的時光記錄下來。
另外,《衛報》還刊登了艾未未本人所寫的一篇名為「我不要生活在恐懼中」的文章。
艾未未在文章中說,「對於我取保候審的限制已經解除我感到高興。但是我仍不清楚自己為什麼失去了自由。」
艾未未證實了警察表示自己因為重婚、色情等指稱而在繼續調查他。
艾未未說,被禁的81天就像是噩夢。他說這種情況是因為一個高於法律的政府體系來決定的。
他說,在很多時刻他都會感到泄氣與無望,但是對於一名藝術家來說,自由和表達人類尊嚴是他不能夠放棄的價值觀。
當捫心自問是否擔心會再次被拘捕的時候,艾未未內心的聲音是不會。他在文章中指出自己像他人一樣熱愛自由。如果生活在恐懼中,那將是悲劇性的。
艾未未表示,在設計了奧運場館之後意識到奧運會不是為社會大眾帶來喜悅,而是為政府宣傳帶來喜悅。但是當自己發出批評聲音之後,有關方面毀掉了自己的工作室,並為他造出了莫須有的欠稅罪名。
他在文章中警告說,在法律健全之前,所有的中國公民都是脆弱的,另外他還把自己的案件和薄熙來以及陳光城事件進行了比較。
他說,三個人的案件完全不同,但有一點有相同之處,那就是,三人中沒有一個是經過了公正審判和公開辯論的。
艾未未還在文章中對於很多人在自己受禁期間的支持表示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