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萬五千個手印聲援 23歲女孩替父伸冤(組圖)


超過1萬5千8百人簽名聲援追查秦月明死亡真相

【看中國記者張佑宇報導】13歲起即被迫父女分離,在好不容易等待九年,即將與父親團聚的時候,卻傳來父親獄中不明原因死亡的訊息,現年23歲的秦榮倩日前以公開信的方式,披露其一家人的悲慘遭遇,引起大量民眾的同情,半個多月時間,超過1萬5千8百人簽名按手印聲援她追查父親死亡的真相。目前人數仍在持續增加中。

期盼九年 等來心碎結局

「10年前,企盼著冤獄中的爸爸能早日回來,一家四口過上安穩平靜的生活,就是我和妹妹曾經的最大心願。」秦榮倩在公開呼籲信中這樣寫著。但等來的卻是令人難以預料的結局。2011年2月26日,黑龍江佳木斯監獄通知秦榮倩一家人,即將出獄的46歲父親秦月明「正常死亡」。秦榮倩:「我們的心和那份苦苦期待了9年之久的希望,在頃刻之間徹底的破碎了……」。

秦榮倩的父親秦月明,法輪功修煉者,因為信仰遭到迫害,被關押在佳木斯監獄。據秦榮倩的表述,秦明月的遺體:滿身是傷、嘴唇青紫、口鼻流血,面目表情顯得痛苦異常,當時身體尚有體溫。與此同時,不到半個月的時間裏,該監獄又傳出另外兩名法輪功學員劉傳江、於雲剛相繼「正常死亡」的消息。秦榮倩無法接受監獄其父親系「心臟病死亡」的說法。

秦榮倩與母親王秀青、妹妹秦海龍決定追查父親死亡的真相,替父親伸冤。

在秦月明離世後5個多月的時間裏,為了揭開父親的死亡真相,秦榮倩和母親、妹妹三人不停的奔波於佳木斯監獄、合江地區檢察院、佳木斯市檢察院、人大、政法委、信訪辦等各部門,希望能盡快澄清父親的真實死因。

2011年8月5日,佳木斯監獄給出「秦月明系正常死亡,不予賠償」的決定。當家屬要求獄方出示法律依據時,接待人員向她們坦言無法說出實情。

這樣的行動換來的結局是母親與妹妹被關進哈爾濱市前進勞教所。

家人伸冤遭勞教

因為堅持為秦月明伸冤,王秀青和秦海龍於2011年11月13日遭哈爾濱市公安局和雙城市公安局警察強行帶走,並非法勞教一年半,關押在哈爾濱市前進勞教所。期間黑龍江省政法委610辦公室的人曾直接進駐到前進勞教所,將二人隔離關押、強制洗腦,脅迫她們對秦月明的冤案提出撤訴,但二人拒絕。據秦榮倩表示,經歷了煉獄般的身心摧殘,妹妹秦海龍常常哭泣著從睡夢中驚醒,身體受到很大影響,一直未來月經,血壓偏低。

她提及個人也曾因為父母親修煉遭迫害,受到警察刑訊逼供:13歲那年,金山屯警察在拘留通知單上故意將我年齡寫成18歲,我在看守所遭到刑訊逼供、關押了31天,回家後只好帶著年幼的妹妹開始了四處飄蕩的打工生活。

秦榮倩呼籲:如今,父親死亡真相未明,母親和妹妹也被關進勞教所,山東老家年邁的爺爺、奶奶、姥姥、姥爺需要人贍養。希望各界人士能夠聯名聲援我,呼籲要求懲治導致父親死亡的凶手,釋放我的母親和妹妹。

截至目前,已按手印聯名聲援秦榮倩的人數超過1萬5千8百人。

遭迫害仍關注汶川受難者

在秦榮倩眼裡,父親是非常好的人,雖然身在監獄遭受痛苦,仍不忘幫助社會上遭受困難的人。在監獄每月僅給6元「生活費」的情況下,汶川大地震時,秦月明捐出了40元。

1999年7月,中共開始對法輪功的鎮壓。據海外媒體《明慧網》報導,秦月明於1999年10月被判勞教三年,在伊春勞教所遭受多種酷刑折磨。2002年4月,秦月明被政保科公安闖進家中帶走,後無數次遭刑警隊、政保科、巡警隊、看守所部分警察辱罵、毆打、坐老虎凳、上繩等酷刑折磨,致腿骨、肋骨骨折,不能行走,隨後他被判刑十年,關押到佳木斯蓮江口監獄。

《明慧網》報導,秦月明死前曾遭到強制灌食,被抬到醫院衛生間,由四個人分別按住四肢,另一人按住頭部,強制他靠在椅背上,並野蠻的用止血鉗夾住他的舌頭,拉出來,強制插管灌蒙牛純奶加鹽。隔天上午,秦月明死亡,但直到晚上秦月明的家人才接到監獄警察「秦月明正常猝死」的通知。

附:《告父老鄉親的呼籲征簽信》

我叫秦榮倩,今年23歲。10年前,企盼著冤獄中的爸爸能早日回來,一家四口過上安穩平靜的生活,就是我和妹妹曾經的最大心願。2011年2月26日,突然接到爸爸秦月明在佳木斯監獄被「猝死」的消息,我們的心和那份苦苦期待了9年之久的希望,彷彿就在頃刻之間徹底的破碎了。

冰棺中的父親滿身是傷、嘴唇青紫、口鼻流血,面目表情痛苦異常,頸部後右側大片紅腫,身體尚有餘溫的爸爸,監獄竟說他是「心臟病死亡」?隨後不到半個月的時間裏,監獄裡又傳出劉傳江、於雲剛相繼「正常死亡」的消息。

為了揭開爸爸的死亡真相,在他含冤離世後5個多月的時間裏,我與母親、妹妹三人一直不停的奔波於佳木斯監獄、合江地區檢察院、佳木斯市檢察院、人大、政法委、信訪辦和黑龍江省高檢、高法、司法廳、監獄管理局、人大、政法委和信訪等各部門,希望佳木斯監獄能盡快澄清爸爸秦月明的真實死因,但監獄不作回應。2011年8月5日,佳木斯監獄給出「秦月明系正常死亡,不予賠償」的決定。當我們要求獄方出示法律依據時,接待人員坦言無法說出實情。反應的過程中,各級司法部門官官相護、互相推諉,不接待、不調查、不作為,還對我們諸多刁難;此外,我們還遭電話監聽、利誘恫嚇、住處監視、行程跟蹤和拍照錄像等威逼脅迫。但從中漸漸揭示出來的爸爸冤案真相,卻也得到了越來越多善良人的同情和支持,加之正義律師的介入和幫助,使我們頂著各種壓力一路堅持著走了下來。

2011年9月8日,黑龍江省高級法院賠償委員會接受了我們遞交的《刑事賠償申請書》後予以立案。可立案後省高院卻不讓閱卷、不開庭審理、不作解剖屍檢,承辦法官王濱紅拒不出面,我們上百次的往返省高法交涉詢問,卻沒有任何結果。

2011年11月13日,哈爾濱市公安局勾結雙城市公安局警察綁架了媽媽王秀青和妹妹秦海龍,並非法勞教一年半,她們現仍被非法關押在哈爾濱市前進勞教所。黑龍江省政法委610辦公室的人曾直接進駐到前進勞教所,對媽媽和妹妹隔離關押、強制洗腦,脅迫她們對爸爸的冤案提出撤訴,但被媽媽和妹妹拒絕了。經歷了煉獄般的身心摧殘,妹妹常常哭泣著從睡夢中驚醒,一直未來月經,血壓偏低。

2011年的最後一天,是我和媽媽的生日。一大早我就趕往前進勞教所,本想帶給媽媽一份女兒的生日祝福,以此來鼓勵身處囹圄逆境中的媽媽和妹妹。不僅沒有見到媽媽和妹妹,所長王亞羅竟勾結警察將我綁架到哈爾濱市動力區公安分局,把我銬在「老虎凳」上近8個小時,才放我回家。從「老虎凳」下來時,我發現經血已浸透了我的棉褲、滴落到了棉襪上……

2012年1月13日,我再次來到前進勞教所,要求會見媽媽和妹妹,讓她們分別在《勞教行政復議申請書》上簽字,王亞羅企圖再一次將我綁架,但未能得逞。我的租住處也曾受到騷擾,還有自稱「郵局」的人打來電話,稱朋友寄給我的郵包中藏有毒品,要對我報案……所有精心的謀劃與安排都是為了讓我放棄對父親死因真相的調查追究。

在已超過3個月法定時限21天之後,即2012年3月30日,承辦法官王濱紅主動聯繫到我,代表黑龍江省高級法院作出口頭決定:「按照《國家賠償法》第十三條、三十四條、二十七條規定,秦月明案不符合規定,不予賠償。」王濱紅還誘導我盡快去找監獄管理局的相關人員,以便與佳木斯監獄「私了」,被我拒絕了。接著省高院的承辦法官王濱紅、窗口接待法官又開始了慣用的推諉搪塞,至今仍在執法犯法。

自1999年法輪功遭受迫害至今已近13年的時間裏,爸爸與我們共同生活在一起的時間僅有短短的6個月,其餘的日日夜夜幾乎都是在勞教所和監獄中度過的。為了迫使爸爸放棄信仰,警察和犯人對爸爸施用了常人無法承受的「上繩」、「澆冷水」和「毒打」等酷刑折磨,這些都未能摧垮大法修煉者堅忍不屈的金剛意志和處處為別人著想的高貴品質。在監獄每月僅給6元「生活費」的情況下,汶川大地震時,爸爸還是無私的捐出了40元。媽媽也曾多次被綁架到洗腦班和勞教所非法關押。

13歲那年,被金山屯警察在拘留通知單上故意寫成18歲的我,在看守所被刑訊逼供、非法關押了31天,回家後只好帶著年幼的妹妹開始了四處飄蕩的打工生活。我們不僅要支撐起這個破碎不堪、一貧如洗的家,還要奔波於異鄉哈爾濱和佳木斯,去看望冤獄中的父母,那種痛苦和艱辛是同齡人無法想像和承受的。看著別人家的孩子環繞在父母膝前,我和妹妹更加期盼著父母能早日回到身邊,也在不斷計算著爸爸歸來的日子還有多遠……

躺在佳木斯監獄冰棺中的爸爸至今冤情未雪,被劫持到哈爾濱市前進勞教所的媽媽和妹妹身心還在備受摧殘,山東老家年邁的爺爺、奶奶、姥姥、姥爺需要安撫贍養……面對無辜迫害中的種種壓力、苦難和艱辛,真心期盼大家伸出溫暖的援手,呵護和堅守人性中共有的關愛、正義和良知。大家的每一個簽名和手印、每一份關注與支持,對爸爸的冤案早日昭雪,母親和妹妹盡早恢復自由之身,都是一種正面的召喚和敦促;這樣的義舉也在選擇和奠定著生命的永生與希望。「真、善、忍」——普世的價值標準將引領著我們堅定的走過這漫漫長夜,迎來第一道黎明的曙光。

呼籲人:秦榮倩
201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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