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電總局密令封殺《新唐人》文件曝光(組圖)


中共廣電總局關於封殺新唐人影視節目的機密檔

【看中國記者李甄報導】近日一份2010年國家廣播電影視總局文件的機密檔案被媒體曝光,其內文中顯示中共廣電總局明文下令要求各影視傳媒不得與《新唐人》電視臺有所接觸,違者將「嚴肅追究」責任。

廣電總局下密令封殺《新唐人》

據《新唐人》6月9日報導,自獲得的一份中共廣電總局的檔顯示,廣電總局於2010年底給大陸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廣播影視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廣播電視局,中央電視臺、電影頻道節目中心下發了一道「關於防範法輪功‘新唐人電視臺’的通知。」

通知稱,不得以任何形式將影視節目提供給「新唐人電視臺」。在向境外出售各類影視節目時,必須與購買方約定,不得將節目授權或轉授權給「新唐人電視臺」,並不得將節目用於任何與法輪功有關的播出。違者將「嚴肅追究」責任。

此通知抄送給由專為抓捕法輪功學員而設立的「中央610辦公室」,並要求被通知部門「嚴格保密」。

打壓怕見光 藉「統計會議」傳達「封鎖」指令

據《新唐人》6月12日報導,《新唐人》再度收到來自北京的消息人士爆料指出,2011年12月底,北京廣電局通知各傳媒影視公司召開「統計會議」,會議由梧桐主持。當與會者到達現場後發現,本來宣稱的統計會議不過只是幌子,現場有許多其他的廣電局領導在場併發表了講話。

這些領導的講話內容基本一致,核心就是:不允許北京的傳媒影視公司和新唐人接觸;不允許任何公司與新唐人有任何合作,哪怕是任何免費的影視頻資料也不允許流傳給新唐人。還進一步威脅說,如果哪個公司敢和新唐人合作,會遭到立即吊銷電視許可證等相關經營證件的嚴厲懲處。

針對此一打壓事件,《新唐人》副總裁周世雨說:「中共之所以這麼不遺餘力的打壓《新唐人》,是因為《新唐人》傳播這個自由訊息給中國大陸人民,而且是給全球華人,這個對中共來說是最懼怕的。」

事件回放:

以「版權過期」手段阻擾新唐人電視劇播出

2012年2月,《新唐人》通過仲介公司向泰盛娛樂公司購買了50集電視連續劇《鹿鼎記》播出。僅僅在播出一週後,泰盛突然以「版權過期」為由要求《新唐人》停播《鹿鼎記》。這次停播使《新唐人》遭受廣告客戶的質疑,廣告的損失,以及電視觀眾的不滿。

此後,泰盛表示在確認版權日期有效的基礎上願意以《雪山飛狐》替換《鹿鼎記》。4月初,《雪山飛狐》播出僅僅4集後,泰盛致電仲介公司,說收到香港的上層通知,要新唐人停播《雪山飛狐》,原因是香港總部受到中共壓力。但是泰盛公司在發給新唐人的正式檔上,卻再次以「版權過期」為由要求停播。新唐人於是請泰盛出示版權合同證書,以確認版權期限,泰盛卻遲遲不拿出證書。

干擾《新唐人》播出大陸電視連續劇

2004年,《新唐人》曾播出一部瓊瑤的連續劇,當時賣片給《新唐人》的版權經銷商因受到來自中共的壓力提出希望《新唐人》停播此劇。

2007年,《新唐人》播出了的30集古裝連續劇《濟公新傳》。該劇由張國立執導,張默主演濟公,頗受華人歡迎。很快,中共有關部門向張國立施加壓力,張國立出於自保,被迫給各經銷商打電話,要求服從中共的停播。

版權經銷商受威脅不得賣片給《新唐人》

幾年前,《新唐人》欲購買大陸禁片《走向共和》連續劇,但是從經銷商那裡得知的是他們不能賣給《新唐人》,原因是在和大陸發行商簽訂購買北美版權合同時,裡面有一條明文規定,就是「不能賣給《新唐人》」,否者就要幾倍罰款。

多年來,《新唐人》曾計畫要購買多部大陸連續劇,如《七劍下天山》等,都被經銷商無奈拒絕,理由是有內部合同規定「不能轉賣給《新唐人》」。據不同的北美版權經銷商反映,他們長期收到來自中共不同形式的威脅,要求不得賣片給《新唐人》。

目前《新唐人》已得到證實,如果購買大陸連續劇在北美的版權,北美發行商都會受到來自大陸發行商的附加要求,即「不能賣給《新唐人》」。據悉,以前該要求還只是口頭協定,但是自2010年開始,這條規定已經明文寫在每一部連續劇的合同裡,而且還加了一條「罰款十倍」的懲罰性條款。

本文留言

作者李甄相關文章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