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未報稅 8萬金錶罰4萬

溫哥華一名韓裔男子從韓國返回,入境時未有呈報他價值8萬元的勞力士金錶,結果遭加拿大邊境服務處(CBSA)判罰近4萬元。

這名韓裔男子金鐘宇(Chungyool Kim 譯音)與妻子去年8月5日在韓國返回溫哥華,入境時聲稱只帶有價值200元的物品,但細心的關員在他的行李內發現一張如假包換的「保證書」(guarantee card),於是大起疑心。

再經深入檢查後,關員在他同行妻子的大衣內發現一隻價值8萬1510元的勞力士金錶,據稱是準備給他女兒的。

海關其後充公這隻金錶並向金某提出檢控,金某上週二承認瞞稅罪,結果被判罰9600元,並向邊境服務處繳付3萬元才能取回這隻「金勞」。

若按正常報稅,稅款只為9628元,金某可謂得不償失。

邊境服務處發言人表示,一般來說,若要取回被充公的物品,通常要支付25%至80%的物品價值,因此奉勸民眾入境時要如實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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